[邵阳市]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外水体黑臭问题整改及雨污管网提升工程(一期环保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邵阳市]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外水体黑臭问题整改及雨污管网提升工程(一期环保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外水体黑臭问题整改及雨污管网提升工程(一期环保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邵阳市双清区发展和改革局双发改【2021】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邵阳市双清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外水体黑臭问题整改及雨污管网提升工程(一期环保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邵阳市双清区。

2.3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2.3.1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外水体黑臭问题整改及雨污管网提升工程(一期环保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建设内容为1)杨柳村截污工程,白莲路口截污工程、中南制药厂周边居民活动废水截污工程、何家村截污工程;(2)渠道清淤工程;(3)两沟交汇处涵洞疏通工程及调蓄;(4)末端水域环境整治提升:生态驳岸、湿地及生态景观、补水工程、溢流口拦砂坝工程等;(5)莲荷村污水处理站维修后启用;(6)莲荷村垃圾中转站维修后启用,(具体见初步设计图纸和概算清单)。

2.4项目投入总资金:

本项目总投资为3119.40万元。

2.5工期要求:

本项目总工期为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颁发的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设计深度达到住建部-建质函【2016】247号文《工程设计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相关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3)废水排放要求的质量标准:处理后的水质量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GB*****-2002相关标准等要求;

2.7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要求保修。

2.8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按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具体见初步设计图纸和概算清单)。

2.8.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①按现行设计规范及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要求进行设计,包括工艺设计、总图设计和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

②为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专项工程的二次深化设计;

③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服务(含设计图审、技术交底、施工期相关现场技术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等配合工作);

④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

⑤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2.8.2 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总承包实施范围内设备工器具及生产用具和材料采购工作。

2.8.3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①所有建设范围内的主体工程及与之有关的附属工程、措施项目、临时设施等工程的施工;

②为满足项目实施的总承包管理服务;

③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缺陷期维护修复、工程保修;

④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2.9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在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或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总承包企业应同时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3.3.1拟任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备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同时兼任,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注册单位与本单位一致,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2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注册单位与本单位一致,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3.3.3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拟任项目总负责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均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2021年09月-2022年02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注: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除外)在投标阶段不作资格性要求,但投标人应在投标函中提供相应承诺(承诺格式自拟)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要求配备相关人员,并保证配备人员无在建工程(设计单位人员除外)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4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成员单位近三年(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建设内容含管网、清淤等工程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其中设计单位业绩中的合同金额指项目总投资额,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该类似工程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和网上查询的中标公示网页彩色截图,三者缺一不可,不按以上要求提供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3.5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须同时满足上述3.2.1和3.2.2的资质要求。

3.5.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

3.5.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符合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

3.5.3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联合体各成员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5.5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5.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6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2)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参照国家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3.4.1项要求。

6.招标文件、招标资料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 03 月 22 日至2022年 03 月 27 日23:59(详见外网公告)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效力。

5.2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澄清答疑、补充通知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 042209 30 (详见外网公告),地点为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应的开标室(地址: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行政中心附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开标电子屏。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本项6.1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shaoyang.gov.cn/)上发布。如以上各网站发布时间不一致时,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时间为准。

9.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双清分局,电话:0739-*******

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322(9:00-12:00,14:00-17:00)2022327(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止(详见挂网公告)以不记名的方式到湖南国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邵阳市大祥区财富路安置小区A区14栋四单元9楼902)获取技术标、设计标暗标资料(500元/套),投标人的委托办理人应持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办理(因疫情原因可接受邮寄),逾期不予办理。

10.2本次项目所有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无设计补偿费。

10.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标活动的说明:

1.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人仅限1名人员进入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参与开标;

2.进入交易场所的人员请佩戴好口罩,提前到达交易场所,排队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及身份证明核验,配合做好健康信息实名登记工作;

3.请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减少不必要的接触,自行携带签字笔,避免现场交叉使用;

4.参与现场投标人员应身体健康,无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同时必须持健康码绿码,48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疫情期间交通通行情况,合理做好出行规划并做好乘坐公共交通期间的防护,如因上述原因造成投标人无法按时参加开标活动而带来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邵阳市双清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邵阳市双清区;

联 系 人:欧阳永

电 话:136*****90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邵阳市大祥区财富路安置小区A区14栋四单元9楼902;

项目负责人:张明阳

联 系 人:戴女士

电 话:191*****727186*****182、0739-*******

2022 年 03 月 22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整治工程 管网提升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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