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临时占用、挖掘城市排水设施和临时占用、拆除、改动、迁移城市照明设施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临时占用、挖掘城市排水设施和临时占用、拆除、改动、迁移城市照明设施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临时占用、挖掘城市排水设施和临时占用、拆除、改动、迁移城市照明设施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三、承办机构

县城市公共事业管理局

四、申报材料

1、改动、挖掘城市照明和供水设施需提交单位或个人申请,申请中指工程量、工期、工作地点。

2、临时占用城市照明和排水设施需说明时间、面积和工期。

五、服务流程

1、受理:当事人携带申报材料提出书面申请。

2、审查:承办机构对申请单位(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现场踏勘并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根据审查情况做出许可决定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暂不收费

六、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七、咨询方式

金寨县城市公共事业管理局

0564-*******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城市照明 服务指南 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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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城市公共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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