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业务大楼项目管理(代建)服务招标公告

审判业务大楼项目管理(代建)服务招标公告

经批准,招标人决定依法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本招标项目的承包人,潜在的投标人可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提交相关资料报名参加。
一、招标项目概况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大楼位于广州大道以西、政协教育培训中心东侧地段,建筑面积约40316平方米,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施工计划工期为800个日历天。总投资约1.5亿元,包括土建、机电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工程。本项目的代建服务管理收费不超过财建[2004]3006号文下浮20%,约122.4万元。
二、代建服务工作内容
本项目已完成立项、征地、拆迁、修建性详规及建筑方案、初步设计的报批工作,取得消防、人防、环保、卫生等专业部门审查意见,并已委托勘察、设计、监理,代建工作从施工图报批开始,到工程的施工管理,直到缺陷责任期满的全部建设管理服务工作。包括在项目决策阶段,与项目业主共同组织设计优化工作,代表项目业主申报各项审查报批手续;办理结算、财政评审,在项目实施阶段,代表项目业主进行设计管理、招标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直到验收手续的办理,资产确权和缺陷责任期等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所有管理服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与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工商年检合格;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好IC卡。
2.应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格,已经取得广州市建委颁发的注册或备案证书;没有参加本工程的咨询、勘测、设计、监理工作;
3.具有与本招标工程投资规模相当的项目管理服务或代建业绩已完成或建设中1项或以上;
4.社会信誉良好,在以往3年内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项目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5.拟投入的项目管理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具有高级职称;具有类似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在从业经历中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而被查处的不良记录;
6.拟投入的人员中,应至少有一名注册造价工程师;
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资料如下,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证复印件;
2.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广州市建委颁发的注册或备案证书复印件;
3. 已完成或建设中的代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有代建项目的地点、规模、业主评价、业主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必要时,报名人应配合招标人进行实地考察。联合体的代建业绩,所有联合体成员共享。
4. 拟投入的人员汇总表;
5. 项目管理负责人简历、资格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竣工资料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报名资料要求一式一份。以上资料为复印件,报名时应携带原件备查。报名人应对其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名人递交的资料有欺诈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05年12月30日~ 2005年12月3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六、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成立资格预审委员会,按本公告的投标人资格与条件对报名人进行资格预审。符合投标人资格与条件的,资格预审合格。如资格预审合格的报名人超过10家,则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所有报名人中随机抽取10名为正式投标人;若资格预审合格的报名人不少于5名且不超过10名时,取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报名人为正式投标人;若资格预审合格的报名人不足5名时,则依法重新招标。

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地 址:广州市同福中路360号
联系人:黄剑锋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25号天鸿阁2201室
联系人;韩立刘洁
联系电话:******** ********-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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