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溪市云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和兰溪市精神卫生中心扩建项目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兰溪市云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和兰溪市精神卫生中心扩建项目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兰国资办【2017】28号《兰溪市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兰溪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就兰溪市云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和兰溪市精神卫生中心扩建项目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能提供以上服务能力的企业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dscg-lx2022-026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中介

三、项目名称:兰溪市云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和兰溪市精神卫生中心扩建项目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简要技术要求

单位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

1

兰溪市云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和兰溪市精神卫生中心扩建项目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1家

65元/平方米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特定条件:

2.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3浙江省以外投标单位须提供《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2年03月22日至2022年04月11日17:00时前;(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金华市宾虹路999号置信大厦9楼、兰溪市兰江街道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B座712室(越商村镇银行楼上)。

3、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复印件、《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浙江省以外投标单位须提供);

5、采购活动投标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现场获取:现场获取需携带以上资料,并现场交纳资料费。2)在线获取,将所需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qq.com)(邮箱获取交款账号)。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浙江政府采购网、兰溪市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邮寄或直接送达截止时间:2022年04月12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逾期寄(送)达或标书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邮寄或直接送达地点: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兰溪市企业服务中心B座712室),邮寄或直接送达的外包封格式见附件一、附件二。(邮寄方式建议采用EMS)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04月12日09:30时(北京时间)在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兰溪市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B座702室)开标。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无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现场会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请及时添加项目负责人钉钉号(钉钉号:zhoumeijia1014),开标活动现场将在钉钉群进行全程直播。

2.供应商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无权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及投诉。

3.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上级部门投诉。

4.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兰溪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兰溪市丹溪大道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3*****378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溪市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B座712室

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0579-********

3、监管机构:兰溪市云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0579-********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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