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痰仪招标公告
排痰仪招标公告
青海省人民医院根据使用科室申请采购排痰仪,进行院内议价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青海省人民医院
2022年3月22日
附件: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青海省人民医院拟对全科医学科医疗设备采购进行院内议价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采购内容 | 排痰仪(一台) |
预算金额 | *****.00元 |
采购方式 | 院内议价 |
采购内容 | 详见采购要求 |
供应商 资格条件 | 营业执照内须包含相关货物的经营范围,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采购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2年3月23日 |
报名时间 | 2022年3月2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报名方式 | 现场报名:青海省人民医院采购中心办公室(行政楼6楼) 网上报名:供应商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邮箱(lxcg*******@163.com)并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报名时应 提供材料 |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开户行证明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2年3月24日17:30前 |
议价时间 | 另行通知。 |
议价地点 | 青海省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
采购单位及 联系人电话 | 采购单位:青海省人民医院 地址:城东区共和路2号 联系人:吕征洋 联系电话:0971—******* |
纪检监督部门 及电话 | 监督部门:青海省人民医院监察室 联系电话:0971—******* |
采购要求
一、采购内容:青海省人民医院全科医学科排痰仪(一台)采购
二、商务要求:
1.营业执照内须包含相关货物的经营范围,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议价时若要求提供样品的,请携带样品,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质保期:三年
4.交货地点:青海省人民医院指点地点
5.付款方式:乙方所交付的产品由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全额发票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甲方按合同总额的100%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6.合同签订前,乙方按合同总额的10%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等产品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1年)且提供产品无质量问题证明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三、参数要求:
多频振动排痰机技术参数
1.结构形式
双路成人落地推车式。外形采用ABS工程塑料机箱,采用一次出模成型。显示方式:全电脑控制液晶大屏幕显示,中文菜单操作。
2.操作方式
采用一键飞梭的旋钮操作方式。分为手动操作模式和自动操作模式。
手动模式可根据患者需求设定治疗功率。自动程序模式包括轻柔、标准、加强、超强四种模式。
3.治疗头及软轴结构
每路输出配置治疗头>5个。震动幅度>6mm,治疗效果突出。操作过程中手柄可以360度自由转动,使医护人员操作灵活方便,软轴不易损坏。治疗软轴可以自由插拔,方便更换。
4.电机
永磁低压直流电机,治疗过程中动力无衰减、无卡滞。
5.安全电压。24V安全操作电压,使用安全。
6.频率范围
成人10Hz-60Hz,频率可调,步距1Hz,误差为±20%。
7.定时时间
手动模式定时时间:1min-60min,步距为1min,误差为±10%。
自动模式定时时间分四档:5min、10min、15min、20min,误差为±10%。
四、交货期: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
五、质量标准:合格产品
六、质保期:一年
七、响应资料要求:
1、报价一览表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开户行证明等相关资质证明
4、产品参数响应表
5、售后服务承诺
6、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生效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响应资料的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八、评分标准:10分制(报价4分,技术参数4分,售后服务承诺1分,业绩1分)
1、以最终报价最低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分统一按公式计算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价格权值(40%)×1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技术参数: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或高于要求的,得4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3、在质量保证期内,根据采购要求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承诺以及响应时间、培训计划(技术实战操作培训)、在质量保证期内,对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免费提供咨询、部件更换、维修服务等综合评定,必须在 24小时内响应,48 小时赶赴现场进行维修,提供技术资料、中文操作说明书、维护手册合理、良好的得1分,一般的得0.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4、提供近3年以来的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0.2分,满分1分;不提供不得分。需提供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九、采购结果公示:
1、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1个工作日内,在青海省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海省人民医院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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