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转商”贷款招标公告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转商”贷款招标公告
为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维护广大缴存职工利益,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依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和竞争性办理存量公转商贴息贷款实施细则(试行)》(合积〔2019〕26号),现发布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转商”贴息贷款项目招标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参加投标。
一、项目内容
1、招标人: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招标标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存量公转商贴息贷款,年实施规模不超过30亿元。
3、招标综合评分结果排名前三的投标银行入围。
4、招标人分批确定转让额度,根据入围银行投标利率由低到高排名按5:3:2进行额度分配。如排名第一的入围银行住房商业贷款额度不足或可转让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不足时,其份额缺口部分顺延给排名第二的入围银行,以此类推。
5、投标人低于3家,本次招标做流标处理,招标人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进行竞争性谈判。
6、招标人按年度对银行履约情况进行考核。银行履约情况良好,仍具备项目实施条件,双方无异议,本项目可延续至下一年度,最长延续两年。
二、投标银行资格要求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或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商业银行办理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确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为受托银行的合肥市分行及以上机构;
2、在合肥市区或县设有分支机构至少满1年;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
4、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
6、银行财务状况良好;
7、投标银行须在2022年4月13日9:00前完成存量“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与中心的系统对接、联调及上线任务,同时已履行内部审批流程,能够承办不低于10亿元(含)公转商规模,具备本项目实施条件。
三、投标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市分行(或分行以上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人民银行年度综合评价证明等);
6、投标人就存量“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的系统对接、联调及上线情况说明;
7、投标人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具备本项目实施条件的证明材料(含承办不低于10亿元公转商规模的承诺);
8、投标人对招标人的服务优势;
9、提供“公转商”贷款最低利率的承诺及证明材料;
10、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携介绍信于2022年3月30日17:00前到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处(花园街79号5楼504室)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时间及地址
投标人应于2022年4月13日9: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处(花园街79号5楼504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址
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4月13日9:00在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花园街79号6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七、公告发布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gjjzx.hefei.gov.cn/)
八、招标咨询
招标人: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章峻有 电话:******** 153*****258
九、质疑投诉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2022年4月2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内容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2022年4月2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3、投标人如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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