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就业技能教育楼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民政就业技能教育楼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大厂回族自治县民政局民政就业技能教育楼项目代理机构比选
【公示时间:2014-08-14】
招标项目名称:
大厂回族自治县民政局民政就业技能教育楼项目代理机构比选
招标项目编号:
DGZGC-[2014]14号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大厂回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大发改招标核字[2014]21号

所属行业:
科技文教旅游

所属地区:
廊坊

招标内容:

本比选项目为大厂回族自治县民政局民政就业技能教育楼项目,已由大厂回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大发改招标核字[2014]21号核准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大厂回族自治县民政局现作为比选人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比选,为大厂回族自治县民政局民政就业技能教育楼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李大线东侧、双赵路北侧,四至为东侧夏泽路,南侧双赵路、西侧李大线、北侧空地。
2、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101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61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教室、实训室、实训车间、办公室、会议室、计算机房、宿舍等。
3、资金来源:全部财政投资
4、投资总额:5200万元
5、比选内容:
(1)第一标段:该项目建筑工程及监理的招标代理工作;
(2)第二标段:该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的招标代理工作。
二、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一)第一标段
1、参加本次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招标项目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二)第二标段
1、参加本次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
2、本招标项目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4年8月15日至2014年8 月 20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须持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原件;3、外省招标代理机构还应持进冀备案手续原件;4、廊坊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信用准入报告原件;5、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6、领取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三套,到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建筑工程股领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500元,售出概不退还。
四、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所有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代理申请书并提交给比选人,提交代理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比 选 人: 大厂回族自治县民政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 马凤春 (印鉴)
地 址: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县城永安路121号
邮 编: 065300
联 系 人: 李学圣
电 话: ****-*******


2014 年8 月 14 日



业主单位名称:
大厂回族自治县民政局
联系人:
李学圣
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县城永安路121号
邮编:
065300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wnhj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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