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煤矿工程地面抽排水一期工程施工及部分设备招标公告
隆德煤矿工程地面抽排水一期工程施工及部分设备招标公告
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对陕西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隆德煤矿工程地面抽排水一期工程施工及部分设备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如下: 一、 招标人(项目法人):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三、 招标内容: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隆德煤矿工程地面抽排水一期工程施工及部分设备招标,具体标段及其招标文件售价划分见下表:
四、项目概况 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隆德煤矿位于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西南部,隶属于神木县大保当镇管辖。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8Mt/a 。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等方面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第1标段(地面抽排水一期工程)投标人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及安全施工许可证书。 3)投标人必须具备钻井乙级及以上资质,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备查。 4)业绩要求:有近五年与招标同类项目三个相同或类似施工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在投标时随身携带,以备必要时查验)。 5)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建造师证及以上,且必须具有近五年来相同或类似矿井(不含露天矿)建设业绩不少于1项。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3年经过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 7)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0)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1)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第2-4标段投标人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投入运行的同规格(或高于)投标产品的业绩不少于3项,并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复印件; 3)所提供入井设备(地面)须有产品合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煤安标志(防爆设备必须具有防爆合格证)等证书。 4)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投标人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7)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有效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8)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有效证明; 9)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媒体:();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cn)。 2、时间:2014年8月 13日至19 日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对“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的会员单位,缴纳标书费后,到“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入会咨询请与招标网联系,电话:***-********-***),其他同上。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2、每标段招标文件收取标书费(金额见前表),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标书费支付方式:电汇。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开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1023) 帐 号:****************2631 4、购买标书截止时间:2014 年 8 月19 日 17:00 时 5、请于购买标书截止时间前将购买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传至我公司(须注明汇款单位、项目及所投标段名称),同时将电汇底单扫描件及投标单位详细信息按如下附表格式发至yangtingting@chdt.com.cn/wuguoqiang@chdt.com.cn邮箱,我公司收到电汇底单复印件后,将开通贵方在“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恕不接受现金购标及个人汇款! 6、标书费发票将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九、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2、提交投标书的地点(同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项目法人):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卫军 电话:151*****649 邮 箱:longdemeikuang@163.com 2、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华滨大酒店572房间 1)联系人:杨婷婷(开通标书下载权限及收退投标保证金事宜) 电话:***-******** 邮编:100031 电子邮箱:yangtingting@chdt.com.cn 2)联系人:武国强 澄清文请发送邮箱:wuguoqiang@chdt.com.cn 电话:***-******** 附:投标单位详细信息附表(WORD文件):
备注:1本表中填报的投标人名称须全称且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 2请在邮件中提供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信息的可复制版,以便信息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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