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荆门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成品油市场综合治理的 有关精神,严厉打击成品油市场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 安全隐患,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成品油市场健 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专项整治与曰常监管相结合,依法依规对销售不合格 油品、偷税漏税、无证照经营、非法流动加油等违法犯罪行为 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加油站点安全运行,成品油市场经营规范 有序。

二、整治重点

(一)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行为。釆购、销售不符合 国家标准的油品、“以次充好”供应市场或与符合国家标准的 油品混兑销售的行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偷税漏税行为。炼油企业与加油站点、社会用户等 客户无票销售行为,或通过第三方平台釆购,由贸易公司从炼 油企业一次性订购大量带票油品,分销时将油品以无票价格进 行销售的行为;加油站点成品油纳税申报销售量低于实际量的 行为。

(三)无证照非法经营行为。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 的行为。

(四)非法储存、销售成品油行为。未获得公安、交通运 输等部门许可,无危险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利用改装油罐车 流动销售成品油和非法运输成品油的行为;私设存储油罐,安 装加油设备为企业内部提供用油的行为。

三、责任分工

(一)发改部门:承担全市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协调督办相关工作,并对荆门石化生产 环节进行监管。

(二)公安部门:负责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的违法犯罪活 动,查处非法运输、存储成品油的违法行为,查处违规销售散 装汽油行为,查处利用非法改装车辆流动加油的违法行为;立 案查处成品油非法经营犯罪,抓捕犯罪嫌疑人,处置涉案物品、 作案工具、涉案线索;查处清理整治行动中发生的妨碍公务、 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其他职能部门查处成品油市场 违法违规行为。

(三)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检查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 油气回收运行情况,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环保违法违规行为。

(四)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查处机动车未取得危险货物运 输许可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车辆;查处船舶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 油品的行为。

(五)商务部门:负责核查成品油经营企业购销台账和油 品来源,会同其他部门将查处的油品依法进行处置。

(六)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 可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做好非法加油经营 点设施拆除现场的安全和应急救援保障工作;会同相关职能部 门依法处置收缴的油品以及用于非法储存、经营油品的工具和 设备。

(七)消防部门:负责成品油经营企业消防安全检查,依 法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行为;对消防设施设备达不 到消防安全要求,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整 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取缔;做好非法加油经营站点设施 拆除现场的消防安全和应急救援保障工作。

(八)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 为,按职责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查处销售不符合 国家标准油品的违法行为,加大油品质量抽检力度,做好被查 封油品的抽样监测工作;查处计量作弊的违法行为,做好计量 器具强制鉴定工作;监督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价格政策执行情 况,重点查处违反成品油价格政策行为。

(九)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危化品运 输证、押运员证等成品油相关证件的检查与监管。

(十)税务部门:负责查处炼油企业与加油站点交易不开 具正规发票、偷税漏税的行为;实行税收精准监管,加强税收 风险分析识别,进行纳税评估、约谈,必要时实施税务稽查; 严格管理加油进销存台账和税控装置,重点监控成品油纳税申 报销售量的加油站点。

(十一)行业协会:配合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加大 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宣传,动员会员单位加强市场监督,及时 提供成品油市场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线索;负责协调罚没油品 转运、临时储存工作;根据需要安排安全技术人员参与市场整 治。

(十二)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地 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 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摸排阶段( 2021年5月底前)。制订印发《荆

门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直有关单位依据职责 分工,制定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专项行动。各 县(市、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开展拉网 式摸底排查,全面掌握成品油市场状况、经营企业情况,对城 乡结合部、郊区、农村加油站点的油品质量、安全、环保等进 行重点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二)集中整治阶段( 2021年6月初一8月9日)市直 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对摸底排查的问题和群众提供的线 索逐一核实,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按照职责分工予以 查处。

(三)督促整改阶段(2021年8月10日一9月10日)。

市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釆取明察暗访等 方式,对各地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区域 内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混乱、违法违规行为突出、多次整治效 果不佳的地区,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 进行问责,确保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阶段(2021年9月11日一10月12日)专项 整治工作结束后,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要将专项整 治工作总结、工作台账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报市成品油市场管 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曰常联络和工 作协调,督促指导全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 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由市公安局牵 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 消防救援支队、市市场监管局、市审批局等部门配合,联合开 展非法存储、运输、销售成品油整治行动;由市税务局牵头,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审批局等部门配合,联合开展偷 税漏税整治行动;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生态环 境局、市应急局等部门配合,联合开展计量质量整治行动。各 县(市、区)要切实履行本区域内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 主体责任,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和信息报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 作用,广泛宣传成品油市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公开曝光各类 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跟踪报道整治效果;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 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 氛围。建立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信息报送制度,各成员单位要 每两周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通报整治情况,推动专项整治工 作深入开展。

(三)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压实成品油市场监管部门责 任,构建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 制,确保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法治化、规范化。强化 工作责任,对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混乱、违法违规行为突出的 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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