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工作方案
市发改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工作方案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现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长江保护法》是我国首部有关流域保护的专门法律, 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 既是一部生态环境的保护法,也是绿色发展的促进法。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定位,毫不动摇地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要求,在法律构建的制度框架下规范开展长江保护与发展各项工作,着力提高行业治理能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二、工作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中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论述,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长江保护法深入人心。深入学习《湖北省人大关于推进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 守护长江母亲河 促进我省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实施《长江保护法》的重大意义。学习宣传实施好《长江保护法》,就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护好长江母亲河,确保一江清水绵延后世、惠泽人民,是对子孙后代、对民族未来必须肩负起的历史责任。学习宣传实施好《长江保护法》,就是要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把长江经济带建成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和绿色发展示范带,更好发挥长江经济带在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三)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的重要条款。长江保护法共9章、96条,涉及市发改委工作职责的重要条款:第十四条做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宣传教育、第十八条将长江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第六十五条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第六十七条对开发区产业产品、节能减排措施等进行优化调整、第七十一条长江流域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建设、第七十三条对长江流域港口岸电设施、船舶受电设施的改造和使用按照规定给予电价优惠等政策扶持、第七十四条限制使用易污染不易降解塑料用品等,要根据《长江保护法》重要条款,制定工作清单,抓好落地实施。
三、责任分工
(一)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将《长江保护法》纳入市发改委“八五”普法规划和2021 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中,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政策法规科)。将《长江保护法》作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学习交流(机关党办)。邀请法律顾问开展《长江保护法》专题知识讲座,组织机关干部观看长江大保护公益宣传片,在全单位上下掀起学习宣传《长江保护法》的热潮(汉江带科)。
(二)将《长江保护法》纳入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在市、县两级“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中,突出强调长江保护工作(规划和改革科)。将《长江保护法》各项要求,落实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将长江流域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摆在更突出位置,着力推进荆门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科)。
(三)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一是出台《荆门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实施意见》,探索具有荆楚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道路,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二是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的体制机制,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三是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统筹县域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城镇开发、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规划和改革科)
(四)大力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督促指导列入国家开发区公告目录的开发区(园区),按照“布局优化、企业集群、产业成链、物质循环、集约发展”的要求,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企业、产业间的循环链接,提高产业关联度和循环化程度,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实现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绿色化升级,进一步提升资源节能利用效率。(循环办)
(五)加快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力推进荆荆高铁、沿江高铁和呼南高铁荆门段建设,高质量完成高铁荆门西站及片区开发规划,完善高铁站周边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鄂中高速客运铁路枢纽。(交通科)
(六)深入开展塑料污染治理。按照《荆门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重点针对县级以上建成区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中心城区及A级景区景点餐饮堂食场所,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餐具。促进不可降解塑料替代产品研发推广,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的行为。工作实行季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题,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全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确保塑料污染治理取得实效。(循环办)
(七)持续推进绿色发展。一是统筹做好由本委负责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事项。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做好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我市问题的整改工作(汉江带科);统筹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2021年省级环保督察等各项由发改委承办的整改工作事项,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环资科)。二是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坚持重大项目路线图管理和“三级包联”服务,常态化开展招商引资项目月移交、重大项目集中开工、重点项目季度拉练等工作,推进省市重点项目、10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定时、定项、定向”调度,实施亿元以上项目1000个,其中新开工亿元项目300个以上。依托市重点项目库管理平台,实施重点项目精准调度,完成省、市重点项目全年投资计划。(重点项目办、投资科)
(八)加大优惠政策争取力度。积极争取上级发改部门有关长江大保护电价优惠政策。(价格科)
四、工作要求
(一)细化工作方案。相关科室要对标工作方案,对牵头负责的事项进行再梳理,制定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再加举措,以实招见实效,确保任务按时序进度推进。
(二)健全工作机制。办公室要将《长江保护法》涉及我委工作事项列入委党组扩大会议月调度重点工作事项中,每月调度并通报完成情况;长江带办要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工作台账,按照工作任务、目标要求、时间节点加强统筹协调督导,按季度开展调度。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