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畔景苑临时用电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湖畔景苑小区内;
2.2工程规模:湖畔景苑临时用电工程,主要内容为新上800KVA变压器(箱变),高压电缆顶管接入,现浇变压器基础等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控制价:47.44万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001 | 湖畔景苑临时用电工程 | 湖畔景苑临时用电工程,主要内容为新上800KVA变压器(箱变),高压电缆顶管接入,现浇变压器基础等工程内容。招标控制价:47.44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 30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含)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或三级(含)以上输变电专业承包施工企业资质 ;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二级(含)以上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二级(含)以上电力工程专业资质;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电子)证书(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1.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招标文件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在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6odfB64Kz2OXNyRDeyd2w 提取码:1234)提取收款码缴纳报名费并备注公司名称简称及邮箱,报名费201元/份,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3月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玖仟元。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5.2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 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控制价 :47.44万元。
七、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合同总价款的6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一个月内,再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余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且经审计后一个月内,按审定价付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宁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地址:阜宁县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幢8楼
联 系 人:刘先生联 系 人:曹晔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