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水务2022年度PE、PPR管材及管件采购项目公告
两江水务2022年度PE、PPR管材及管件采购项目公告
(1)本次报价仅针对具备此次采购材料生产、销售资质的企业;投标人必须为依法设立的,在中国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报价单位须在渝设立办事机构及库房,报价时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产品手册,如属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交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均需加盖公章;
(3)经销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须大于等于100万元,生产厂家注册资金须大于等于2000万元;
(4)生产厂家业绩要求:近一年内生产、销售金额大于等于1000万元;经销商或代理商业绩要求:近一年内相关产品单笔销售合同金额大于等于50万元(须提供销售合同);
(5)本次报价单位拟采用以下品牌:日丰、联塑、顾地。
(6)如有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厂家随意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自动作废。
(7)本项目投标人,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8)评标原则:为最低价中标。
2、项目概况、报价范围、结算方式及质保期2.1 项目名称:重庆两江水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PE、PPR管材及管件采购项目,采购期限为壹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2 本次报价限价:¥******.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本次报价所有单价均为含税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等及后续的开箱检验、保修和维修、技术服务等费用。
2.3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清单附表。
2.4乙方按甲方实际需求分批次进行供货,乙方在收到甲方订购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货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随货附送货单、产品合格证及质检报告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供货延迟,将处以1000元/次处罚,延迟时间达七天,累计延迟送货达三次以上,甲方除对乙方进行处罚外,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2.5 经甲方初验合格,并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相关资料后,甲方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该批次货款。
2.6 报价单位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环保要求的,甲方有权随时送产品到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检,如抽检产品质量不合格,除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外,乙方需支付该批次产品供货金额10%的违约金。
2.7产品质保期:质保期24个月,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销售方在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免费进行更换,并处以1000元/次的处罚。
3.报价函的递交3.1 报价函采用线下和线上(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报名同时进行,报价单位需同时提交纸质文件和网上报名文件(加盖鲜章的扫描件上传)
纸质版文件包含:厂家相关资质文件、营业执照、产品手册、授权书(法人授权书及厂家项目授权书)、报价书,并加盖公章,档案袋密封后,邮寄至:重庆市江北区佳美路59号 重庆两江水务有限公司,截止时间为2022年04月02日16时30分。
3.2 网上报价时间按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发布的截止时间为准。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仅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3.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比选人将不予受理。
4.联系方式比选人:重庆两江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佳美路59号重庆两江水务有限公司 财务部
报价联系人:冯洁
电 话:136*****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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