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衡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开立外币罚没资金专用账户项目招标公告

中共衡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开立外币罚没资金专用账户项目招标公告


中共衡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开立外币罚没资金专用账户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共衡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开立外币罚没资金专用账户项目

项目编号:HBLZ-2022-0303

采购内容:开立外币罚没资金专用账户

采购方式:比选方式

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0元

采购需求:详见比选项目要求

服务期限:长期(因政策原因可作调整)

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具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许可证》;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以现场网页查询结果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文件时间:2022年03月24日至2022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2.获取文件地点:衡水市桃城区财贸大厦1707室

3.比选采购文件费用:2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潜在供应商购买比选采购文件应携带的有关材料:

4.1营业执照副本(两份复印件);

4.2《金融许可证》(两份复印件);

4.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各两份原件)【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只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4.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注:复印件或截图均为A4纸幅且需加盖潜在供应商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4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衡水市桃城区财贸大厦17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公告发布媒体: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比选人信息

名称:中共衡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衡水市育才街369号市政府综合楼718室           

联系方式:梁雨晴0318-*******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蓝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水市桃城区育才南大街816号财贸大厦1112室            

联系方式:张利华031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立 检查 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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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蓝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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