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黎县县城原供水项目水源地保护与改造项目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嘉黎县县城原供水项目水源地保护与改造项目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3 13:0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嘉黎县县城原供水项目水源地保护与改造项目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嘉黎县县城原供水项目水源地保护与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黎县县城原供水项目水源地保护与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西藏那曲嘉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嘉发改【2021】35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嘉黎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性质:新建;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2.3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水源增强工程、输配水管网优化工程。其中:新建800立方米清水池1座、DN300球墨铸铁给水管2613.00米、自控管线6515.00米、钢架桥18.00米、深井泵更换6台;9.00立方米污水池1座、DN300球墨铸铁给水管3602.00米、DN80衬塑钢管1001.00米、9立方米化粪池1座;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2.5建设地点:嘉黎县境内;2.6计划工期:365日历天;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质。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近三年指2019年至今)具有一个及以上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关注项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3月23日00时00分至2022年03月2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2年03月23日00时00分至2022年03月29日23时59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购买网址)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4月19日10时10分,地点为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那曲市文化路辽宁路交叉口西北面羌塘大厦十一层(市科技局正对面)。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复印件至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注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带"无欠薪"证明原件到开标现场,未提供原件按废标处理。
8.3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8.4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法【2017】148号、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等相关内容∶1、本项目必须实行用工实名制; 2,本项目民工工资必须实行分账管理;3.本项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民工工资专户。
8.5根据《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开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相关投标人不需拟派注册类执业资格人员(项目负责人)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现场答疑,投标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投标人须带承诺书原件到开标现场,未提供原件按废标处理;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提供PDF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光盘,每份内容一致。开标后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再决定是否需要中标人提供纸质标书。
8.6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藏建招【2020】58号)的通知"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投标人须带承诺书原件到开标现场,未提供原件按废标处理。
8.7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8本项目投标申请人须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件要求备案,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企业在关注项目、添加人员后须成功打印“项目参与人员名单”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报名有效期内进行备案。
8.9根据藏建市管【2020】89号文件第二章第九条规定,承揽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占控股和主导地位的投资项目,建设工程企业应当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并就业满1年的至少1人。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嘉黎县人民政府
地址:那曲市嘉黎县人民路5号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新正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天知世界城珑怡B区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话:177*****775
标签: 改造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西藏新正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