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状元馆餐饮有限公司擅自闲置油烟净化设施一案信用修复的公示
关于杭州状元馆餐饮有限公司擅自闲置油烟净化设施一案信用修复的公示
公 示
不良信息主体:杭州状元馆餐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43*****X0。法定代表人:于稷奇。
2020年9月21日,不良信息主体在上城区河坊街87号擅自闲置油烟净化设施的行为,被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行政处罚(杭上综执〔2020〕罚决字第05-0073号)。2022年3月23日,不良信息主体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且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故同意予以修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我局政策法规科,电话:********。
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执法法局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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