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区]藁城区润源地表水厂一期(附属)工程
[藁城区]藁城区润源地表水厂一期(附属)工程
石家庄市藁城区润源地表水厂一期(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藁城区润源地表水厂一期(附属)工程 已由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 以藁行审批复【2021】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藁城区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 ,资金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石家庄市藁城区润源地表水厂一期(附属)工程;
2、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建设内容及规模:地表水厂污泥处理土建工程,建(构)筑总面积为1529.33㎡,主要建构筑物有排泥池,污泥浓缩池,回用水调节池,污泥脱水机房,污泥平衡池等;
4、标段划分:1 个标段;
5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6、质量标准:合格;
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工程量清单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须提供在本单位近 1 年(2021年 02 月至今)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由投标企业注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项目班子其他成员:均需提供近一年(2021年 02月至今)的养老保险清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2022 年 03 月24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2 年 04 月 14 日 08 时 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通”(http://www.hebztb.com/)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招标文件等文件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供应商报名须知: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在办理河北CA后,可直接登陆招标通,获取招标文件。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
台”网站(www.hebeieb.com),进行免费注册和登记信息,具体事宜可联系0319-*******。
(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河北CA的供应商/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400-707-3355。
(4)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招标通提出。若供应商/投标人在使用招标通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0311-616。
注: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方可进行交易活动,否则将影响中标侯选人公示结果发布,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再下载招标文件,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3、特别说明: 本项目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采用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标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进行评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1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通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递交PDF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招标小组成员名单(招标人)
项目负责人:曹永华
组员:韩亮、高克军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藁城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昊阳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藁城区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金域蓝湾
联 系 人:韩亮联 系 人:丁瑞丹
电 话:0311-********电 话:138*****51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2 年03 月24 日
郑重公告
1、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2、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 7 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监督单位: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311-********
招标文件如下: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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