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清单
港北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清单
序号 | 地区 | 补贴项目名称(一级) | 补贴项目名称(二级) | 补贴项目管理办法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形式 | 本级是否经办业务 | 主管部门 | 政策更新时间 | 备注 |
1 | 港北区 | 稻谷生产者售粮补贴 | 优质稻补贴资金 | 1.《关于印发2021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建〔2021〕50号)????????????????????????????????????????????????2.《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港北区2021年稻谷补贴与粮食收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编号:ZB******) | 从事稻谷生产并按《售粮计划单》售卖稻谷给粮食收购企业的一般种粮农户以及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 | 0.4元/公斤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 2021.6 | |
2 | 港北区 | 稻谷生产者售粮补贴 | 普通稻补贴资金 | 1.《关于印发2021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建〔2021〕50号)????????????????????????????????????????????????2.《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港北区2021年稻谷补贴与粮食收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编号:ZB******) | 从事稻谷生产并按《售粮计划单》售卖稻谷给粮食收购企业的一般种粮农户以及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 | 0.24元/公斤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 2021.6 | |
3 | 港北区 | 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 | 应急生活救助补助资金 |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自然灾害救助补助标准的通知(不予公开) | 受灾户 | 400元/人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港北区应急管理局 | 2020.12.8 | |
4 | 港北区 | 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 | 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补助资金 |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自然灾害救助补助标准的通知(不予公开) | 受灾户 | *****元/人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港北区应急管理局 | 2020.12.8 | |
5 | 港北区 | 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 | 过渡期生活救助补助资金 |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自然灾害救助补助标准的通知(不予公开) | 受灾户 | 25元/人/天(救助期限不超过3个月)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港北区应急管理局 | 2020.12.8 | |
6 | 港北区 | 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 | 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 |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自然灾害救助补助标准的通知(不予公开) | 受灾户 | 全损重建:*****元/户;维修2000元/户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港北区应急管理局 | 2020.12.8 | |
7 | 港北区 | 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 | 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补助资金 |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自然灾害救助补助标准的通知(不予公开) | 受灾户 | 饮水困难救助:6元/人/天(5-30天补助金额30-180元);口粮困难救助:1斤/人/天(1-3个月)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港北区应急管理局 | 2020.12.8 | |
8 | 港北区 | 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 |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补助资金 |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自然灾害救助补助标准的通知(不予公开) | 受灾户 | 口粮救助为主:1斤/人/天,(一类对象5-6个月、二类对象3-5个月、三类对象1-3个月);衣被取暖救助为辅:1床棉被/人、1件(套)衣服/人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港北区应急管理局 | 2020.12.8 | 口粮、衣被均按市场价折款发放。 |
9 | 港北区 | 农村危房改造 | 农村危房改补助资金造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规程(2017年修订)的通知》(桂建发〔2018〕3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建〔2010〕100号)、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贵政办〔2014〕13号)、港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港北区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港北住建通〔2021〕8号) | 1.农村易返贫致贫户、 ???? 2.农村低保户、 ???? 3.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 4.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 ???? 5.农村低保边缘户、 ???? 6.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 参照2021年度港北区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标准 ???? 农村易返贫致贫户、 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按照户均 3.45?? 万元补助,其他低收入群体按照户均2.3万元补助。 ?? | 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分几次发放 | 打卡 | 是 | 港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1.6 | |
10 | 港北区 |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费补助 |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 《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管理办法》(桂财教)〔2013〕153号。 |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生 | 寄宿生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1250元。 | 每学期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教育局 | 2013.09 | |
11 | 港北区 |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费补助 |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 《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19〕37号 |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在校非寄宿生 | 非寄宿生小学每人每年500,初中625元。 | 每学期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教育局 | 2019.09 | |
12 | 港北区 | 城乡医疗救助 | 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救助、参保费用资助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广西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5号 | 一类人员:特困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二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 ???? 三类人员:城乡低保边缘对象及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返贫致贫人口。 ???? 四类人员:享受相关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 一、一类人员:住院费用救助比例100%,年度累计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门诊救助比例100%,年度累计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为0.4万元。 ?????? 二、二类人员中的重度残疾人:住院救助比例95%,年度累计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门诊救助比例95%,年度累计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为0.3万元。 ???? 三、其他二类人员:住院救助比例90%,年度累计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门诊救助比例90%,年度累计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为0.2万元。 ???? 四、城乡低保边缘对象,住院救助比例80%,,年度累计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 ???? 五、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返贫致贫人口住院救助比例70%,年度累计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 ?????? 六、资助参保方面:对一类人员按其个人应缴费金额给予全额资助;对二类人员及城乡低保边缘户按其个人应缴费金额的60%给予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及脱贫不稳定人口按其个人应缴费金额的60%给予定额资助。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港北区医疗保障局 | 2022年3月1日 | |
13 | 港北区 | 高龄老人生活津贴补助资金 | 高龄老人生活津贴补助资金 | 1.《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的通知》(贵政办〔2014〕10号)、 ???? 2.《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扩大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范围的通知》(贵政办〔2015〕33号) | 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 | 80-89岁30元/人/月;90-99岁50元/人/月;100岁以上150元/人/月。 | 每季度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民政局 | 2014.01 | |
14 | 港北区 | 残疾人两项补贴 | 残疾人两项补贴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高全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和扩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范围的通知》桂民发〔2018〕53号 | 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 | 80元/月/人 | 每月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民政局 | 2019.1 | |
15 | 港北区 | 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 | 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 | 《关于做好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的通知》(桂民发〔2018〕51号);《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贵民发〔2020〕27号);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高全区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桂民规〔2021〕3 号); | 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 | 1022元/月 | 每月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民政局 | 2022.01 | |
16 | 港北区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的实施意见》桂民规〔2019〕5号精神;《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贵民发〔2020〕27号);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高全区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桂民规〔2021〕3 号);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1022元/月 | 每月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民政局 | 2022.01 | |
17 | 港北区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管理补贴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管理补贴 | 《港北区关于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实施以奖代补的暂行办法》(港北综委〔2017〕15号)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 | 200元/月 | 每月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民政局 | 2017 | |
18 | 港北区 | 临时救助补助资金 | 临时救助补助资金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审核认定操作规程》的通知(桂民规〔2021〕5号) | 困难群众 | 1.一般救助标准。临时救助的标准原则上统一按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困难家庭人口数和困难持续时间三个要素计算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 临时救助标准=当地城市低保月标准x临时救助人数x困难持续时间。 ?????? 困难持续时间计算具体为: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救助按不超过6个月掌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临时救助一般按不超过5个月掌握;低保边缘户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按不超过4个月掌握;其他家庭(个人)临时救助一般按不超过3个月掌握。 ???? 2.重大困难救助标准。 ?????? (1)急难型救助对象中面临重大生活困难的,救助金额可突破一般救助标准,应按分级审批权限进行审定救助金额,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6倍。 ?????? (2)支出型救助对象中面临重大刚性支出的,经扣除各种社会保障、其他社会救助、社会帮扶后,其自负费用超过5万元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一般救助标准计算达不到1万元可按1万元给予救助,自负费用超过10万元可按照自负费用的10%给予临时救助,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6倍。 | 每月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民政局 | 2022 | |
19 | 港北区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 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6〕7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桂民发〔2020〕33号) |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及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962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575元/人/月。从2020年3月1日起,半自理的城乡特困人员照料费补助标准474元/人/月;全护理的城乡特困人员照料费补助标准948元/人/月。 | 每月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民政局 | 2020年4月 | |
20 | 港北区 |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补助 |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补助 |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09〕66号)。2、《??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的通知》(桂民发〔2020〕16号 ) | 农村低保对象 | 平均补助水平不低于235元/月/人 | 每月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民政局 | 2021.01.01 | |
21 | 港北区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补助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补助 |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09〕66号)。2、《??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的通知》(桂民发〔2020〕16号 ) | 城市低保对象 | 平均补助水平不低于390元/月/人 | 每月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民政局 | 2020.01.01 | |
22 | 港北区 | 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 | 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 | 1、《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 财政厅关于提高我区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桂民发〔2020〕50号)。2、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 60?? 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22〕218 号)。 | 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 | 413元/人·月 | 每季度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民政局 | 2022.01.01 | |
23 | 港北区 | 创业扶持补贴 | 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扶持补贴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 | 对首次在设区市辖区内创办小微企业,所创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含)以上的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 | 小微企业的注册登记日应距申请奖补之日不超过18个月(含),且申请奖补时仍在经营。5000元/户。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01.12 | |
24 | 港北区 | 创业扶持补贴 | 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业扶持补贴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 | 对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的农民工,以及在乡镇及以下(不含城区、县城所在乡镇)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 | 经营主体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含)以上,且带动3人(含)以上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年度内就业半年(进城创业带动就业的人均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的人均月收入不低于1000元);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日应距申请奖补之日不超过18个月(含),且申请奖补时仍在经营。5000元/户。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01.12 | |
25 | 港北区 | 社会保险补贴 |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 |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灵活就业后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所属机构、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用人单位开发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 ?????? 灵活就业人员认定范围:1.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2.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3.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4.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 按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含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补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下同)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灵活就业后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 |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政策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曾从事特殊工种人员退休年龄据实另行计算。上述各项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独立计算,每项社会保险补贴享受年限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该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 打卡 | 是 | 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01.12 | |
26 | 港北区 | 社会保险补贴 |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 | 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灵活就业后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 按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为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灵活就业后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 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 打卡 | 是 | 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01.12 | |
27 | 港北区 | 求职创业补贴 | 求职创业补贴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 | 毕业学年的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属于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家庭、特困人员(孤儿)中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上一年度全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 对灵活就业后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01.12 | |
28 | 港北区 | 职业培训 |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 | 困难家庭劳动者(指脱贫户<含监测户>家庭成员、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特困人员)、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肄)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指身份证或户口簿地址在农村的劳动者,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身份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上简称“五类人员”,下同)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就业帮扶车间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用工、灵活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 | (1)自主参加就业技能培训补贴。五类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自主选择广西区内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参加技能鉴定考核取得相应证书(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并从事相关工作的,按照初级工1800元/人、中级工2500元/人、高级工4000元/人、技师6000元/人、高级技师8000元/人、专项能力证书8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 (2)参加项目制标准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补贴。五类人员通过项目制参加标准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后取得相应证书的,按照初级工1800元/人、中级工2500元/人、高级工4000元/人、技师6000元/人、高级技师8000元/人、专项能力证书8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 (3)参加项目制非标准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补贴。五类人员、灵活就业人员通过项目制参加非标准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按照200元/人·天、单次不超过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 每人每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 打卡 | 是 | 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01.12 | |
29 | 港北区 | 职业培训 | 创业培训补贴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 | 有明确创业意愿的“五类人员”。 | (1)参加“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 ?????? (2)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创业人员参加“改善你的企业”(IYB)或“扩大你的企业”(EYB)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800元/人。 ???? (3)参加网络创业培训后取得《网络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 ???? (4)参加创业模拟实训或网络创业模拟实训后取得《创业模拟实训合格证书》或《网络创业模拟实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800元/人。 ?? | 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性创业培训补贴。 | 打卡 | 是 | 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01.12 | |
30 | 港北区 | 职业培训 | 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 | 困难家庭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肄)业生中的农村学员。 | (1)自主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照3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 ???? (2)参加项目制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期间,补贴标准为50元/人.天。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01.12 | |
31 | 港北区 | 职业培训 | 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证书的“五类人员”(不含劳动预备制、职业院校在校生)。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 | 贫困家庭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中高中毕业中农村学员 | 按照该职业(工种)的技能鉴定收费标准核拨鉴定补贴,拨付给补贴对象的鉴定补贴不得超过其所支付的实际费用。 |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享受一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 打卡 | 是 | 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01.12 | |
32 | 港北区 | 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桂财教[2012]286号) | 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发放扶助金 | 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1440元/人/年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卫健局 | 2013 | |
33 | 港北区 | 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 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伤残)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辅助标准的通知(桂财社〔2018〕100号) | 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以上发放特别扶助金 | 每人每月不低于310元;*****元/人/年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卫健局 | 2018 | |
34 | 港北区 | 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 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死亡)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辅助标准的通知(桂财社〔2018〕100号) | 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以上发放特别扶助金 | 每人每月不低于335元;*****元/人/年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卫健局 | 2018 | |
35 | 港北区 | 广西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 | 广西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办法》的通知(桂人口发〔2013〕30号) | 实行计划生育只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具有本自治区城镇居民户籍,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六十周岁,女性年满五十五周岁; | 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每人每月参照全区上一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标准的百分之五发放奖励金;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每人每月参照全区上一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标准的百分之十发放奖励金。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卫健局 | 2013 | |
36 | 港北区 | 广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父母奖励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7]28号) |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 ???? 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一次性发放奖励金 1000 元。 | 一次性发放奖励金?? 1000 元。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港北区卫健局 | 2007 | |
37 | 港北区 | 广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伤残、死亡救助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7]28号) | 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未满?? 18 周岁死亡, ???? 只剩下一个子女,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生育 ???? 的家庭 | 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 600 元救助金,直至年满 60 周岁止 ???? 1200元/人/年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卫健局 | 2007 | |
38 | 港北区 | 广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广西扩面奖励扶助(55-59周岁)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的通知(桂人口发[2011]48号) | 年满55周岁的独生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 | 给予每人每月发放奖励扶助金60元,720元/人/年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卫健局 | 2011 | |
39 | 港北区 | 贵港市计划生育家庭特殊扶助金 | 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三级以上家庭扶助(49周岁以上)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印发贵港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养老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贵人口计生组发[2015]2号) | 我市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只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伤残),未再生育或未再收养子女的家庭中,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人。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人 | 每人每月1350元供养护理补贴,其中护理费600元,床位费300元,伙食费400元,杂费50元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卫健局 | 2016 | |
40 | 港北区 | 贵港市计划生育家庭特殊扶助金 | 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三级以上家庭扶助(60周岁以上)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贵港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实施方案的通知(贵人口计生组发[2014]4号) | 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 | 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的夫妻特别扶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卫健局 | 2014 | |
41 | 港北区 | 港北区农村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 | 独生子女保健费 | 中共港北区委员会港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港北区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辅助的暂行规定(港北发[2004]16号) | 夫妻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起到子女年满18周岁止,每年发放保健费120元 | 每年发放保健费120元/户/年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卫健局 | 2004 | |
42 | 港北区 | 港北区农村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 | 农村独生男孩年满18周岁奖 | 中共港北区委员会港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港北区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辅助的暂行规定(港北发[2004]16号) | 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男孩年满18周岁时。 | 给予父母的奖励1000元/户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港北区卫健局 | 2004 | |
43 | 港北区 | 港北区农村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 | 农村独生女孩年满18周岁奖 | 中共港北区委员会港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港北区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辅助的暂行规定(港北发[2004]16号) | 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女孩年满18周岁时。 | 给予父母的奖励2000元/户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港北区卫健局 | 2004 | |
44 | 港北区 | 港北区农村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 | 农村独生子女父母一方死亡,且子女未满18周岁,每年1000元扶助 | 中共港北区委员会港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港北区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辅助的暂行规定(港北发[2004]16号) | 独生子女父母一方死亡,子女未满18周岁者, | 其父母另一方再婚前,每年补助至其子女年满18周岁、1000元/户/年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卫健局 | 2004 | |
45 | 港北区 | 港北区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 | 农村已扎双女户夫妇各50元/人月奖 | 中共港北区委员会港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港北区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补充规定(港北发[2007]9号) | 落实对农村双女户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自农村双女户计划生育家庭落实结扎之日起。 | 每月给予该家庭夫妻各50元扶助金,直至享受国家奖励扶助金止、600元/人/年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卫健局 | 2007 | |
46 | 港北区 | 港北区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 | 农村独生子女和已扎双女户女儿考上大学奖 | 中共港北区委员会港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港北区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补充规定(港北发[2007]9号) | 对农村独生子女和落实结扎的双女户计划生育家庭子女考上大学的。 | 给予助学帮扶金5000元/户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港北区卫健局 | 2007 | |
47 | 港北区 | 港北区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扶持资金 | 自主创业资金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桂残联字〔2018〕120 号)、 ???? 《2022年贵港市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扶持方案》 | (一)残疾人个体就业创业:首次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残疾人,即是2021年3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可申报2022年度的扶持(同下)(二)小型微型企业(三)盲人按摩机构(四)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1.申请的残疾人在国家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男16-60岁、女16-55岁),具有贵港市港北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 2.具有自主就业创业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3.因资金不足存在生产经营困难、自愿申请资金扶持; ???? 4.有确定的生产经营项目,项目可行、有效益; ?????? 5.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成立,项目资金投入大于或等于5000元。有适合项目运行的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或有一年以上的场地租赁合同(服务协议); ?? | 5000元/户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港北区残疾人联合会 | 2021.8.26 | |
48 | 港北区 |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 | 关于印发《2022年度贵港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残联〔2022〕?? 5号) | 1.港北区辖区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 2.残疾人等级为一、二级,精神类残疾可放宽到三、四级; ???? 3.住房有改造价值; ???? 4.对无障碍设施依赖性强。 | 4000元/户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港北区残疾人联合会 | 2022.3 | |
49 | 港北区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 1.关于印发《2022年度贵港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方案》的通知(贵残联〔2022〕?? 6号)???????????????????? 2.关于印发《2022年度港北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 | 1、户口在港北区的残疾人。 ???? 2、持有二代残疾证。 ???? 3、购买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购车凭证(如凭证确实丢失的可由村委会出具证明)。 ???? 4、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自购车辆,实行应补尽补。自购车辆排气量不超过150毫升的普通机动轮椅车。 | 260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残疾人联合会 | 2022.3 | |
50 | 港北区 | 残疾人学生接受中高等教育资助 | 残疾人学生接受中高等教育资助 | 1.(桂残联教就字〔2021〕4号)自治区残联关于做好2021年残疾学生接收中高等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2.港北区残联做好2021年残疾学生接受中高等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 1.全日制高中和中专、特殊教育学校高中在校残疾学生; ???? 2.2020年参加普通高考或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残疾人考生(以上含普通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下同)。 ???? 3.高等特殊教育学院视力、听力、言语残疾在读本专科学生; ?????? 4.广西教育学院、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工程学院相关指定专业和柳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广西柳州益智特殊职业技术学校)为我会联合办学院校,在上述院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已按相关文件享受专项资助,不在本项目资助范围内。 ???? 5.残疾人子女 | 1.本科以上(含研究生、博士生)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 ???? 2.专科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元; ???? 3.普通中专、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500元; ???? 4.高等特殊教育学院视力、听力、言语残疾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 ???? 5.特殊教育学校高中生每人每年资助1500元。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港北区残疾人联合会 | 2021.7 | |
51 | 港北区 | 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项目 | 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项目 | 1.(征求意见)自治区残联关于征求《广西残联“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2.(?? 桂残联字〔2022〕2号)自治区残联关于印发《广西残联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3.(贵残联〔2022〕1号)关于印发《2022年贵港市“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4.(港北残联发【2022】3号?? )关于印发《2022年港北区“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对16周岁以上有居家托养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照料服务的家属邻里。 | 1500元/人/年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残疾人联合会 | 2022.3 | |
52 | 港北区 | 红十字人道救助 | 红十字人道救助 | 《港北区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实施方案》此实施方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国红十字会灾害救助规则》和桂政办发【2019】44号文、贵政办发【2019】34号、港北减办发【2020】1号文制订。 | 困难户 | 500-1000元/人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港北区红十字会 | 2020.05 | |
53 | 港北区 |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1、《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142号) ???? 2、贵港市农业农村局贵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贵港市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农业发〔2022〕5号)???????????????? 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13号)???????????????????? 4、《贵港市农业农村局、贵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贵港市202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农局发〔2021〕5号)???????????????? 5、关于做好2021年港北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港北农财通【2021】1号 | 未改变耕地用途的农户:统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依据。对本县因各种原因尚未确权到户的耕地,可仍按本县上年补贴依据给予登记和补贴。未确权登记的国有农场职工补贴面积仍可继续按承包面积作为基础确定补贴面积。 | 上级下达的总资金除以申报的总面积(在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上测算,包含四舍五入)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农业农村局 | 2021.12.22 | |
54 | 港北区 | 稻谷目标价格补贴 | 稻谷生产补贴 |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稻谷生产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29号) | 港北辖区内种植单季稻、双季稻达到一定亩数的大户和企业,具体补贴面积将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和财政厅联合行文后,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符合申报条件的水稻生产者可自愿申报补贴,逾期将不再受理。 | 上级下达的总资金除以申报的总面积(在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上测算,包含四舍五入),原则上双季稻(水田面积,非复种)每亩补贴不超过500元,单季早稻每亩补贴不超过200元,中稻和一季晚稻每亩补贴不超过100元。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农业农村局 | 2021.3.1 | |
55 | 港北区 | 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 | 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 | 1、关于印发广西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82号)?????? 2、关于印发《港北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港北农财〔2021〕22号) | 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 补贴额依据广西农业农村厅公布的《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港北区农业农村局 | 2021.08 | |
56 | 港北区 | 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 | 2021年糖料蔗良种良法(脱毒、健康种苗种植)补贴 |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0〕60号 | 农户、种植户 | 350元/亩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农业农村局 | 2020.3 | |
57 | 港北区 | 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助 | 糖料蔗生产机械化作业补助 | 1、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2020-2022年广西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47?? 号) | 农户 | 机械化深耕(深松)30?? 元/亩, 粉垄整地 80 元/亩,旋耕 20 元/亩,开行 10 元/亩,联合种植 50 元/亩,中耕培土 25 元/亩,植保 5 元/亩?次,行间剥叶 20 元/亩, 联合机收 234 元/亩(或 45?? 元/吨),割堆机收 100 元/亩,割铺机 收 60 元/亩,地头集堆剥叶 50 元/亩(或 10 元/吨),蔗叶粉碎还 田 20 元/亩,机收运输 15?? 元/吨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农业农村局 | 2021.04 | |
58 | 港北区 | 2021年产业以奖代补 | 优质稻 | 1、印发《港北区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实施方案》通知(港北农业发〔2021〕15号??) 2、《自治区扶贫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开办发〔2021〕9??号 | 自主发展或实质性参与特色优势产业达到奖补标准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2016—2020年脱贫户 | 400元/亩 | 2021年早造、晚造各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农业农村局 | 2021.6.10 | |
59 | 港北区 | 2021年产业以奖代补 | 花生大豆 | 1、印发《港北区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实施方案》通知(港北农业发〔2021〕15号??) 2、《自治区扶贫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开办发〔2021〕9??号 | 自主发展或实质性参与特色优势产业达到奖补标准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2016—2020年脱贫户 | 1200元/亩 | 2021年早造、晚造各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农业农村局 | 2021.6.10 | |
60 | 港北区 | 2021年产业以奖代补 | 食用菌 | 1、印发《港北区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实施方案》通知(港北农业发〔2021〕15号??) 2、《自治区扶贫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开办发〔2021〕9??号 | 自主发展或实质性参与特色优势产业达到奖补标准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2016—2020年脱贫户 | 3元/袋(棒、平方米)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港北区农业农村局 | 2021.6.10 | |
61 | 港北区 | 2021年产业以奖代补 | 叶菜类 | 1、印发《港北区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实施方案》通知(港北农业发〔2021〕15号??) 2、《自治区扶贫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开办发〔2021〕9??号 | 自主发展或实质性参与特色优势产业达到奖补标准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2016—2020年脱贫户 | 1000元/亩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港北区农业农村局 | 2021.6.10 | |
62 | 港北区 | 2021年产业以奖代补 | 鸡 | 1、印发《港北区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实施方案》通知(港北农业发〔2021〕15号??) 2、《自治区扶贫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开办发〔2021〕9??号 | 自主发展或实质性参与特色优势产业达到奖补标准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2016—2020年脱贫户 | 15元/羽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港北区农业农村局 | 2021.6.10 | |
63 | 港北区 | 2021年产业以奖代补 | 地方特色品种(鸡) | 1、印发《港北区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实施方案》通知(港北农业发〔2021〕15号??) 2、《自治区扶贫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开办发〔2021〕9??号 | 自主发展或实质性参与特色优势产业达到奖补标准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2016—2020年脱贫户 | 45元/羽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港北区农业农村局 | 2021.6.10 | |
64 | 港北区 | 雨露计划 | 职业学历教育补助 |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 2021 年 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桂乡振发〔2021〕9 号) | 我区脱贫户以及边缘易致贫户、??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 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中,接受中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按程序消除风险后,不再享受雨露计划补助。 | 1500元/人/期 ?? | 每学期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乡村振兴局 | 2021.6 | |
65 | 港北区 | 雨露计划 | 职业学历教育补助 |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 2021 年 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桂乡振发〔2021〕9?? 号)、《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对贫困人口实行扶贫政策差异化扶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港北政办通〔2019〕26号) | 我区?? 2014、2015 年退出户中,接受中 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 | 1200元/人/期 | 每学期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乡村振兴局 | 2021.6 | |
66 | 港北区 | 雨露计划 | 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 |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 2021 年 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桂乡振发〔2021〕9 号) | 我区脱贫户以及边缘易致贫户、??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 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中,参加技能培训的劳动力。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按程序消除风险后,不再享受雨露计划补助。 | 一次性800元/人 ??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港北区乡村振兴局 | 2021.6 | |
67 | 港北区 | 雨露计划 | 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 |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 2021 年 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桂乡振发〔2021〕9?? 号)、《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对贫困人口实行扶贫政策差异化扶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港北政办通〔2019〕26号) | 我区?? 2014、2015 年退出户中,参加技能培训的劳动力。 | 一次性640元/人 | 一次性发放 | 打卡 | 是 | 港北区乡村振兴局 | 2021.6 | |
68 | 港北区 | 雨露计划 |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 2021 年 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桂乡振发〔2021〕9 号) | 我区脱贫户以及边缘易致贫户、??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 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中,参加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的劳动力。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按程序消除风险后,不再享受雨露计划补助。 | 50元/人 | 不限次数 | 打卡 | 是 | 港北区乡村振兴局 | 2021.6 | |
69 | 港北区 | 雨露计划 |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 2021 年 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桂乡振发〔2021〕9?? 号)、《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对贫困人口实行扶贫政策差异化扶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港北政办通〔2019〕26号) | 我区?? 2014、2015 年退出户中,参加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的劳动力。 | 40元/人 | 不限次数 | 打卡 | 是 | 港北区乡村振兴局 | 2021.6 | |
70 | 港北区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 水库移民补助资金 |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 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 | 600元/人/年 | 每季度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乡村振兴局 | 2006 | |
71 | 港北区 | 森林资源管护 | 天然林停伐补助 |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9〕26?? 号 | 集体和个人 | 16元/亩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林业局 | 2019 | |
72 | 港北区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 |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林计发[2017]81号) | 集体和个人 | 15元/亩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林业局 | 2017.12 | ||
73 | 港北区 | 油茶产业双千计划 | 油茶新造林补助 |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油茶产业“双千“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林发﹝2019﹞7号) | 企业、国有林场、合作社、种植大户、农户等造林主体 | 2000元/亩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林业局 | 2017.12 | |
74 | 港北区 | 油茶低产林抚育改造补助 | 企业、国有林场、合作社、种植大户、农户等造林主体 | 500元/亩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林业局 | 2017.12 | |||
75 | 港北区 | 中央造林补贴资金 | 人工造林(经济林)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桂财农﹝2013﹞92号) | 合作社、林业职工、农户等造林主体 | 200元/亩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林业局 | 2013.5 | |
76 | 港北区 | 人工造林(灌木林) | 合作社、林业职工、农户等造林主体 | 120元/亩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林业局 | ||||
77 | 港北区 | 人工造林水果、木本药材等其他林木) | 合作社、林业职工、农户等造林主体 | 100元/亩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林业局 | ||||
78 | 港北区 | 人工造林(新造竹林) | 合作社、林业职工、农户等造林主体 | 100元/亩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林业局 | ||||
79 | 港北区 | 迹地人工更新 | 合作社、林业职工、农户等造林主体 | 100元/亩 | 每年一次 | 打卡 | 是 | 港北区林业局 | ||||
填表说明: ??1.政策清单公布口径为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以及失业等基本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外,本级出台或经办的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以下简称补贴政策。其中,经办指的是执行上级或本级出台的相关政策,本级可发放此项补贴的情况,包括本级有符合享受补贴政策条件对象且办理补贴发放业务的补贴政策,也包括本级因无符合补贴政策享受条件对象等原因暂时无补贴发放业务的补贴政策。 ???? (1)对于市本级,公布的政策清单主要为本级出台和经办的补贴政策,包括: ?????? ①市本级出台的补贴政策项目,包括市本级在上级出台的补贴政策基础上具体细化、扩大范围、提高标准等以及市本级自行出台的补贴政策项目,无论市本级是否有经办业务,市本级都应公布。 ???? ②市本级有经办业务的补贴政策项目,无论是哪一级出台的补贴政策,市本级都应公布该项目。 ???? (2)对于县级,公布的政策清单主要为本级具有经办业务的补贴政策,无论补贴政策是哪一级出台的,县本级都应公布。 ??2.“补贴项目名称”应规范填写全称,逐项填列。对于多个主管部门共同管理的补贴项目,涉及的业务主管部门均应填写清单报送财政局,财政局需对补贴项目内容进行合并,并在“主管部门”列明相关单位。 ??3.“补贴政策管理办法”需填写文件名及文号,中央、自治区、市级、县级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均要填写,但不填写非主动公开文件。 ??4.“补贴对象”应依照政策管理办法填写,不能仅简单填写为“农户”或“个人”等。 ??5.“补贴标准”应依照政策管理办法填写,若文件无明确规定,则据实填写。 ??6.“补贴发放频次”应依照政策管理办法填写,若文件无明确规定,则据实填写,例:“每月一次”、“每年1次”、“一次性发放”等。 ??7.“补贴发放形式”应按打卡、现金等方式据实填列。 ???? 8.“本级是否经办业务”填是或否。如一项补贴政策由市本级出台,但市本级并不经办该项政策,由县(市、区)具体经办,则市本级填“无”。 ???? 9.“政策更新时间”以目前执行的管理办法最新的生效日期为准。如上级政策已更新,但本级政策尚未更新且尚在执行,则填写本级最新政策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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