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维修改造二期工程(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棚户区维修改造二期工程(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远安县城市棚户区维修改造二期工程(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远安县城市棚户区维修改造二期工程(第一标段)建设项目,已由远政办发【2014】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专项资金。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的委托,负责本次工程招标的一切事宜,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工程概况

  1.1远安县城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计划改造老旧小区危旧房屋1700套。建设地点位于鸣凤镇城区各社区。本次招标范围涉及社区4个,24栋房屋建筑及相关附属设施改造,其中:航天社区老国税局及原工商联住宅各1栋、电力公司小区住宅5栋;嫘祖社区印刷厂住宅2栋、缫丝厂住宅4栋及丝织厂住宅3栋;解放社区公安局老法院住宅3栋及文体局院内1栋;安泰社区统计局小区房屋4栋。改造内容为: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屋面、外墙面、楼梯及场地、车棚、围墙等公共部位及公用设施进行整修以满足正常使用,改善居住环境。工程量详见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

  1.2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1.3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4 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企业、

  2.2 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3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投标人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其证书上的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所载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已在远安县其它两个在建项目(含建筑、水电、交通、国土、农业、电力、园林绿化等部门)中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建工程情况见中国?远安政府门户网(湖北?宜昌)http://www.yuanan.gov.cn/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http://gcjs.cnhubei.com/qszl/auto3263/)否则按废标处理,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为远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网员登记证上的备案人员;

  2.5 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2.6 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五大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证书原件且项目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

  2.7 法人授权委托: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在2014年8月14日至2014年9月 14 日之间均有效;

  2.8 施工企业或从业人员有违法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载入黑名单,且正处于本项目所在行业禁止投标期间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已参与投标的按废标处理。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 2014年8月15日至2014年8月19 日23:59(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须注册成为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219.139.42.220)会员后,方可登陆会员专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开标时缴纳。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10000.00元(大写:拾壹万元整),投标人应于2014年8月29日17时00分(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之前,会员应在网上会员专区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银行网银(应与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登记的网银账号一致)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参见《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网银安装及操作指南》)(投标保证金进帐单必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各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和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开标时提供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到其单位在中国工商银行网银账户的进账凭证。未通过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系统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视同未缴纳保证金,投标无效。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远安鸣凤支行

  开户地址:湖北省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26号

  开户名称: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80*****292********

  咨询电话:0717--*******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 5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远安县人社局三楼开标室室),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4.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大厅(远安县人社局三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14年9月 5 日上午9时:30分。

  5.2开标地点: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远安县人社局三楼开标室)

招标 人:远安县经济适用住房开发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77号办公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 人:黄海芸  联 系 人:马爱军

  联系电话:187*****979联系电话:****-****************33

  2014年8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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