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公告

靖安县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公告

靖安县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公告
2022年03月23日 18:46

靖安县人民法院

关于江西省梁氏纸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

竞争选任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2022)赣0925破1号

本院于2022年3月14日裁定受理申请人沈柳林对江西省梁氏纸业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该案经本院识别为重大破产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之规定,本院公开选任管理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初步认定的企业基本情况

江西省梁氏纸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29日,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股东为梁贵生(占股51%)、梁贵荣(占股49%),主要经营范围为:造纸、纸箱用纸、纸箱销售。

江西省梁氏纸业有限公司占地45.5亩,办公楼面积1900㎡,宿舍楼面积4390㎡,一期厂房面积6900㎡,上述不动产均已办证;二期厂房面积约*****㎡(尚未办证)。该企业因资金严重缺乏,于2021年12月3日停工停产。其自行登记的债务包括银行贷款、供应商应付款、民间借贷及拖欠工资、个人贷款等合计约1.6亿余元,企业的所有资产均已抵押给银行。在本院组织的破产重整听证会中,意向投资人参会表示其有投资意愿,造纸行业仍具有市场前景,该企业的造纸行业许可证很难审批,具有投资价值等。

二、申报条件

1、参与竞聘管理人的机构为编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2、竞聘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管理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竞聘机构派出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其他具有高级职称的从业人员应不少于5人,并具备2个以上破产重整案件管理经验;有造纸类同行业破产重整案管理经验的优先考虑。

4、竞聘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申报方式

有意向者请于2022年3月29日下午5时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的《破产重整管理方案》(一式五份,现场提交或邮寄提交,邮寄提交的需确保本院在上述时间前收到)。《破产重整管理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竞聘机构规模、编入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证明材料、执业保险、业绩及专职管理人储备和团队构成情况;

2.竞聘机构破产团队负责人、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团队负责人;

3.竞聘机构拟委派参与破产管理人团队核心成员人数和常驻人员人数,分别注明团队成员执业经历和业绩,以及参加破产业务培训的情况介绍;

4.竞聘机构参与破产管理人选任的优势;

5.竞聘机构参与破产管理人选任时正在承办的破产案件数量及进程;

6.竞聘机构参与破产管理人的报酬及折扣方案,有无垫资意愿、垫资额度;

7.竞聘机构如被选任为本案破产管理人后的工作计划、思路、建设性建议和意见;

8.竞聘机构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9.竞聘机构如被选任为破产管理人后的办公地点。

竞聘机构可以联合报名参与破产管理人的选任,并通过拟委派管理团队负责人所属的机构统一提交《方案》,《方案》中应包含委派的人员及明确相应的分工和职责。

联合报名的机构原则上不超过两家。

四、选任方式

申报期限届满后,本院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组成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从参与竞争的机构中择优指定管理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人

申报期限截至2022年3月29日下午5时前

申报地点为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联系人:甘 帆,联系电话0795—*******191*****886

监督电话:0795—*******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靖安县

标签: 管理人 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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