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园中学操场、大门、围墙二次招标公告
庄园中学操场、大门、围墙二次招标公告
全省招标类信息系统栖霞市庄园中学操场、大门、围墙 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14-008422-0610-107s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栖霞市庄园中学操场、大门、围墙 已由 栖霞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栖发改投字[2011]16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栖霞市庄园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栖霞市庄园中学操场、大门、围墙位于庄园中学,建筑面积45.36m2,合同估算价260万元,计划工期自2014年9月10日开工至2014年12月30日竣工。招标范围:以本工程施工图纸内容为准,进行施工总承包;按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国际田联《田径设施手册》现行标准、国家体育总局专业验收标准 进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须具有体育场地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塑胶操场投标人)。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15日至2014年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在栖霞建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栖霞市文化路310号)报名。报名方式:投标企业须携带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加盖公章的以上证件复印件两份。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者,请于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在栖霞建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栖霞市文化路310号)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邮购招标文件的, 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栖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栖霞市庄园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栖霞建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栖霞市盛世路南首 地 址: 栖霞市文化路310号
邮 编: 265300 邮 编: 265300
联 系 人: 马振庆 郝黎源 联 系 人: 宋志丽 杜湘宏
电 话: 158*****808 135*****615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QXMHZXMZQ@126.com 电子邮件: qxjf0535@sina.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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