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统计体系数据共享平台工商子系统招标公告

新型统计体系数据共享平台工商子系统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项目)
1.采购人名称: 天津市统计局
2.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市新型统计体系数据共享平台工商子系统
3.采购项目内容:(包括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种类、参数;服务的技术水平、需求等)
承担“天津市新型统计体系数据共享平台工商子系统”设计开发维护工作。软件应具备数据提取、数据同步、数据质量校验、数据备份、用户管理、日志管理、数据转换等功能。后期维护内容包括:可根据设定的更新周期,全面做好为天津市新型统计体系数据共享平台提供工商动态业务数据更新维护工作,工商业务数据内容包括工商登记注册号、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联系人、联系人电话、注册地址、所属行业、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登记注册类型、开业时间等,确保数据质量。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4.采购项目说明:(包括项目建设背景、目的、意义等)
创新统计体制机制,健全统计组织体系,是“十二五”时期统计发展和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满足地方经济管理的迫切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市统计局承担建立新型统计体系并牵头建设相应的国税、地税、工商、质监等五部门数据共享平台项目,该项目作为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在统计方面的重要举措列入市政府督查督办项目并对统计等五部门进行绩效考核。
新型统计体系和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是随着统计“四大工程”的深入推进,在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与部门数据的协调和衔接,积极研究应用大数据技术在统计中的具体体现。是在完善现行统计框架和调查渠道的基础上,通过构建规范、统一、高效的工作机制,使各部门各自拥有的大数据能够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源,实现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通过大数据的深入挖掘,与传统统计数据一道加以统筹使用,最大限度地提高部门数据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改进统计生产方式。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天津市工商业务系统经过多年建设和发展,现有名称管理、内资登记、外资登记、私营登记、个体登记、网格化管理、吊销管理等近30个业务系统,相关业务数据标准必需遵从国家工商总局的数据质量标准每年进行更新变化,其业务逻辑和数据结构十分复杂。“天津市新型统计体系数据共享平台工商子系统”设计开发维护工作必须在充分熟悉并掌握现有天津市工商业务系统和数据标准基础上,才能满足建设时间和建设质量要求。
近年来,天津市信息中心承担天津市工商局多项信息化课题与项目,包括“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设计咨询、《天津市工商系统信息化数据标准体系研究》、“天津市金融系统工商数据共享平台”、“天津市保障性住房工商数据查询系统”、“天津市小客车指标调控工商信息查询系统”的开发与建设。对天津市工商系统内部业务系统和数据标准具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和实施操作经验。
基于以上原因,拟对“天津市新型统计体系数据共享平台工商子系统”设计开发维护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6.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唯一供应商名称:天津市信息中心
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9号
7.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此项不限制专业人员人数及工作单位,但专业人员应至少为项目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
现有工商业务系统经过多年建设和发展,存储了大量业务数据,业务逻辑和数据结构十分复杂。天津市新型统计体系数据共享平台工商子系统”设计开发维护工作必须在充分熟悉并掌握现有天津市工商业务系统和数据标准基础上才能完成。
天津市信息中心具有雄厚的专业技术和人才优势,长期参与市工商局信息化建设与相关课题,对市工商系统内部业务系统和数据标准具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和实施操作经验。由天津市信息中心承担设计开发维护工作,才能满足建设时间和建设质量要求。
基于以上原因,我们认为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并具体由天津市信息中心具体实施是必要、可行的。
专家:徐伟俊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退休干部 教授
郭继昌 天津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教授
贾春福 南开大学信息技术科学院 教授
8.公示的期限:2014年8月15日-8月21日
9.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
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天津市统计局杨可敬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综合部 ********
财政部门单位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天津市财政局采购处魏鹏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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