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泊小学杜家祠堂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青泊小学杜家祠堂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青泊小学杜家祠堂维修工程招标文书
青泊小学杜家祠堂维修工程已由江津区教委批准同意实施,现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本工程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业主:重庆市江津区青泊小学校
(二)工程建设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青泊小学校园内
(三)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对杜家祠堂的墙面、屋面等进行维修。具体详按江津区青泊小学杜家祠堂维修工程量中的全部内容为承包范围。
二、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柒万叁仟元整(¥173000)。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等。
三、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8月19日下午14:30——14:40
(二)开标时间:2014年8月19日下午14:40
(三)开标地点:江津区教委体育场105会议室
四、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资格:
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声明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非重庆地区施工企业,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证书,且在年审有效期内。
3.投标保证金3000元,于报名时缴纳。若投标人报名后无正当理由不参与投标,则投标保证金不退还,由招标人没收,用于该工程的其他费用。
(二)投标文件组成:
1.报价表(格式附后),带★为必填项,且报价必须写明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按实计算费,否则为废标;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4.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非重庆地区施工企业,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证书,且在年审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鲜章)。
5.其他资料
(三)投标文件按本询价通知要求填报后,贴封条密封送达江津区教育委员会105会议室,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不予受理,密封处必须加盖公章和法人章。
(四)投标文件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五)有关要求:
1.各投标人需对本项目的工期、缺陷责任期及质量要求作出承诺。
2. 各投标人只对本项目作完整唯一报价。承诺报价包含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内容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含现场协调费、配合费)、安全文明措施费、二次转运费、风险费用、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以及环保监测、检测、验收等费用。
3.各投标单位请自行踏勘现场,必须作出踏勘现场的承诺,根据踏勘现场的情况自主报价。
4.投标文件请用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并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投标文件部分的签字未经他人代笔的承诺书。
5.技术标装订要求:单独封装,暗标.《施工组织设计》面页使用A4白色厚型纸面页,在面页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章后折叠密封,以不显示单位名称为准;面页及整个《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人员、承担或修建过的工程名称或有隐含企业名称的内容和字样出现,或其他标志;《施工组织设计》装订用白色棉线左侧装订;不得使用塑料夹条、薄膜外皮等饰物或特别标(注)记;封面、封底不得出现明订明线。装订中不得出现白页(封底统一用白页例外)、残页和装置倒装页。《施工组织设计》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4号仿宋字体; A3或A4号图幅;图表内的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目录。技术标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其技术标为零分。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
(2)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的;
(3)投标文件未逐页编制页码的;
(4)密封格式不符合要求的;
(5)报价不完整或出现二个及以上报价的;
(6)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相关资质证书无效的(含复印件模糊不清现场又不能及时出示原件的)及相关承诺未逐页签字并盖章的。
7.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各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单位于2014年8月15日上午9点至10点持公司介绍信在江津区教委计划基建科报名,购买本工程招标文件,每份售价400元。并自行在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jjjy.gov.cn/)教育系统采购公告栏下载本工程相关资料。网站维护期间,请各潜在投标人到区教委计划基建科匿名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未购买招标文件及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接收。
8.投标人对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等要求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于2014年8月18日下午4时前书面提交。
9.业主在工程量中列出的按实计算费用,投标人投标时不得改动,且必须附相关书面材料证明本工程投标报价中的按实计算费用与招标人列出的按实计算费用金额一致,否则为废标。
五、建设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必须在30日历天内完工,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或非施工企业自身原因,工期均不能顺延。
六、缺陷责任期:两年。
七、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标准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八、中标企业确定原则: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本工程由评标小组根据投标报价、施工组织方案和服务承诺等综合考评后确定中标顺位。(评标办法附后)
九、工程款支付办法: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格以审计确定的价格为准。工程完工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审计后30日内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5%;余下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
十、工程质量保修:
双方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一)质量保修期:两年。
(二)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审定金额的5%,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
(三)工程质量免费保修期内甲方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乙方在收到甲方保修通知 2日内不派人保修,每次甲方有权扣乙方违约金500 元,同时,甲方有权委托他人进行保修服务,其费用在乙方保修金内扣除,甲方保修后的项目保修责任仍然由乙方承担。
十一、施工合同签订:竞标企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与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本谈判文书有关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如未签订合同手续,由招标人另行指定施工企业。
附件:1.江津区青泊小学杜家祠堂维修工程评标办法
2.江津区青泊小学杜家祠堂维修工程量
重庆市江津区青泊小学校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联系人:曹家荣 联系人:张科
联系电话:138*****53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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