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03月23日)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03月23日)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03月23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波瑞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


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牌头村



宁波瑞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瑞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主要从事粉煤灰仓储及综合利用。项目新建一幢建筑面积为8360.96㎡的厂房、7个储罐(合计*****m3容量)及一幢建筑面积为2942.7㎡的办公楼,用于实施2.25万t/a粉煤灰存储。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卸料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TA001和TA002)处理后通过38m排气筒(DA001和DA002)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配套油烟净化器和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西周镇牌头村1#污水终端集中处理达《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21)二级标准后排放。

3)噪声

通过合理布局、隔音降噪、车间隔声和距离衰减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除尘灰为一般固废,收集后返回到储罐中。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03月23日至2022年03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4-********

通讯地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象山港路30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评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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