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1.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交通运
  2. 输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3. (2021-2025年)的通知

  4.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16日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法治宣传教育是助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引领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力指导下,“七五”普法顺利实施完成,取得积极成效。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夯实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基础,加快推进法治交通建设,结合全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对厦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福建“十四五”和厦门“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聚焦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目标任务,以持续提升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及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素养为主线,以持续提高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能力素养为重点,以增强交通运输系统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保障和促进交通运输事业畅通、高效、安全、绿色发展,为加快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交通运输普法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大普法工作格局进一步巩固完善。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行业从业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进一步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深入推进交通运输依法治理,改善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努力构建崇尚法律、信仰法律的良好局面。健全交通运输普法工作体系,基本形成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交通运输行业普法的全过程各方面,通过普法工作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始终坚持普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从服务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夯实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社会基础。

——坚持服务大局。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2035年建成交通强国的中心任务,结合交通系统的具体情况,安排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服务于保障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贯彻落实,服务于“平安交通”、“法治交通”建设的顺利实施,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提升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把握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律、治理规律与法治建设规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律的相互关系,坚持交通运输行业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等一体推进,把普法融入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践,融入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全过程各环节。

——坚持守正创新。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时代性,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能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交通运输行业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专题法治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习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注重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要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教育,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持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中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以5月28日民法典颁布日为契机,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四)深入学习宣传应知应会的国家基本法律

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与交通运输行业密切相关的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常用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交通运输行业市场主体活力和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交通运输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大力学习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数据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突出学习宣传党章、准则、条例,教育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学习培训制度,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协调,将党内法规学习与党风廉政建设、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反腐倡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相结合,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交通运输系统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六)深入学习宣传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

  深入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利用路政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加强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安全生产、公共服务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以学习宣传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行业法律法规为主线,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能力水平,强化行业经营管理人员守法经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引导广大行业参与者自觉遵守行业法律法规。 

  三、重点对象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

  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相关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完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党内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健全完善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主的有机统一,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持续推进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

  教育引导各级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加大对各级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力度,定期举办法律知识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培训班。深化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旁听庭审制度等。做好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加强督促考核,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各级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

  (三)加强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以深化“四基四化”建设为载体,加强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适应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形势和需要,依照《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特别是加强基层执法人员素质能力建设、基层执法场所建设,培树执法为民理念,着力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基本功。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实现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执法公信力显著增强、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四)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

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健全信用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指引,切实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行业内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完善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调解制度,在行政调解工作中,利用受理、调查、决定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加强典型案例整理发布和宣传解读。

  (五)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文化建设

  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扩大法治文化阵地的覆盖面、提高使用率,推动法治文化与交通运输行业特色文化融合发展。重点培育行业法治宣传教育的先进典型,汇聚优秀网络法治文艺作品,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推进行业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利用各类系统平台等进行普法宣传,增强参与者的体验感和获得感。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扩大覆盖面、提高使用率。引导行业从业人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强化行业参与者的权利意识、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交通运输行业治理。深化依法治企,落实“法律进企业”,推动交通运输领域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交通运输行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健全机制,明确各方责任,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完善制度建设

完善交通运输行业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专业法律人才在普法中的作用。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体制,积极组织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  

(三)落实经费保障

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规范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有效开展。从人员配备数量、经费、装备等方面加强经费投入,切实向一线倾斜,向基层下沉,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丰富内容方式

  探索和推行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思路、新手段、新方法,在法规规章制修订等立法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等形式,加强宣贯工作。在执法过程中加强普法宣传,推行说理式执法,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信访举报投诉等纠纷解决过程中,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依法维权、充分表达诉求,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组织创作高质量、适合新媒体传播的法治宣传原创作品,在相关平台进行宣传展播活动。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交通运输行业文化融合发展。依托各类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现代传播平台加大网络普法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五)强化指导检查

  加强普法日常指导工作,结合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制度创新。按要求认真开展评估和总结验收工作,加强检查结果运用。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交通运输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运输 五年规划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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