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铁厂265㎡烧结机台车装配项目谈判公告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铁厂265㎡烧结机台车装配项目谈判公告
编号(064-******LGS036)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对炼铁厂265㎡烧结机台车装配项目进行合同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
一、谈判内容、概况
龙钢公司炼铁厂计划采购265㎡烧结机台车20台,供货范围如下: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1 | 台车装配(改) | 1.5m×3.5m×0.9m | 20 | 台 |
单台台车所包含主要零、部件如下: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台车本体 | 1套 | 表中未明确列出零部件,按照常规配置执行,确保设备的完整性,散料板和密封装置不含。 |
2 | 台车下栏板 | 1套 | |
3 | 台车上栏板 | 1套 | |
4 | 隔热垫 | 全套 | |
5 | 篦条 | 全套 | |
6 | 车轮、卡轮、车轮轴 | 4套 | |
7 | 防磨板 | 1套 |
具体内容详见合同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规格1500×3500及以上)台车供货业绩3份或265㎡及以上烧结机配用台车供货业绩3份,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公章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文本需体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首尾页及签字盖章页等。
3.供应商须在谈判前联系技术负责人进行技术交流并签订技术协议,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
4.被龙钢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
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search-1.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3月25日09时00分到2022年3月3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将供应商资质要求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电话、邮箱等资料发送至该公告指定邮箱。资质审核通过单位,招标办将谈判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四、谈判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递交方式:详见谈判文件。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谈判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六、其他
工期/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联系人:张工
电子邮件:lggszbb666@163.com
联系电话: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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