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区医疗救治中心(区一医院)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龙泉驿区医疗救治中心(区一医院)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龙泉驿区医疗救治中心(区一医院)幕墙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龙泉驿区医疗救治中心(区一医院)幕墙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龙发改审批【2014】4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龙发改审批【2014】4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龙泉驿区医疗救治中心(区一医院)幕墙工程;
2.2建设规模:包括幕墙工程、陶瓷薄板外墙面、入口钢结构雨篷、采光屋顶玻璃面层等;
2.3建设地点:龙泉驿区一医院;
2.4招标范围:龙泉驿区医疗救治中心(区一医院)幕墙工程,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 180 个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属于《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中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I组;


3.2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1,2012,2013年)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3 各投标单位须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省外企业还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且在有效期内;
3.4项目经理要求:专业: 建筑工程,级别 :壹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5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6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18日至2014年8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 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政务中心四楼)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除单位介绍信收取原件外,其余资料需验原件收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壹万元,图纸退还(不计利息,若有缺页及污损,押金不予退还)。


4.3 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9日10时30分,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政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109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华星路16号“在水一方”二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138*****22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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