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2年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2022年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开展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2〕4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造业单项冠军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制造业单项冠军包括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两类。须满足以下条件:

1.坚持专业化发展。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从事相关领域达10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

2.市场份额全球领先。企业申请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3。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3.创新能力强。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重视研发投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

4.质量效益高。企业申请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经营业绩优秀,盈利能力超过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全球市场前景好,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成效。

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等违法记录,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二)申请类别。企业依据自身条件在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中择一申请。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相应产品的销售收入须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70%及以上。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

二、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评价

根据动态管理的要求,每3年对入选单项冠军进行一次评估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产品)在公布的名单中予以保留,对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产品)从名单中予以撤销。

本次评估复核对象为国家级第四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及单项冠军产品企业、2019年通过复核的第一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相应产品的销售收入达不到企业主营收入70%以上的,可申请复核相应产品为单项冠军产品。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网上通过制造业单项冠军在线报送系统(dgb.cfie.org.cn)统一申报。由企业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确保材料的完整性,纸质材料要与网上填报一致,企业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请于4月7日前将电子档(PDF)和纸质材料(由报送系统中选择打印,一式五份)报送我局技术进步科,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何陈念,陈颖,联系电话:********,邮箱:clqgxj_tp@163.com。区纪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0591-********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开展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2〕47号)

2.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制造业 复核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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