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关于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21-2022学年费用结算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关于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21-2022学年费用结算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关于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21-2022学年费用结算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项目名称: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21-2022学年费用结算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进一步开展好校际合作办学,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会计技术技能人才,我校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与美国尔湾协和大学合作举办大数据与会计专业高等专科教育项目。2020年通过教育部备案,项目编号为PDE33US3A********N。2020年6月签订合作协议,合作有效期至2026年12月。自两校建立联系以来,美国尔湾协和大学校领导以及商学院领导对合作项目非常重视,认为这是促进两校之间师生互相交流学习的平台,由教务长和商学院院长亲自组建团队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落地执行,并选派常年驻华的督学对本项目的教学和学生管理和服务进行督查,以确保质量。在项目执行期间,美国尔湾协和大学要求项目协议中的职责,项目合作顺利。根据协议付款条约,我校需支付美国尔湾协和大学2021-2022学年项目费用合计141.192万元,用于其教学、管理等方面支出。为按要求执行项目协议,特此申请将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21-2022学年费用结算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向美国尔湾协和大学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美国尔湾协和大学
地址: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尔湾城协和大道西路1530号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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