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西藏石油分公司2022年加油站项目安全预评价、环境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及环境验收评价年度框架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西藏石油分公司2022年加油站项目安全预评价、环境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及环境验收评价年度框架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西藏石油分公司2022年加油站项目安全预评价、环境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及环境验收评价年度框架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72号(中银广场对面))领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YX-XZ-CG-*******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西藏石油分公司2022年加油站项目安全预评价、环境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及环境验收评价年度框架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
第一包:安全预评价:一级站:*****元/站;二级站:*****元/站;三级站:*****元/站
第二包:安全验收评价:一级站:*****元/站;二级站:*****元/站;三级站:*****元/站
采购需求:
第一包:本项目安全预评价服务,具体以合同要求为准(注:安全预评价与安全验收评价不能为同一家)
第二包:本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服务,具体以合同要求为准(注:安全预评价与安全验收评价不能为同一家)
合同履行期限(框架协议):壹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货物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⑴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⑵本次采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⑶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不限制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⑷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货物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⑸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安全评价机构乙级以上资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3月25日至2022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
2、地点: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72号(中银广场对面))
3、方式:现场获取。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报名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第2条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交招标代理公司留存。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72号(中银广场对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刊载。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⑴中标方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征求市政主管部门意见后,出具相关评价报告,自行与应急、环保部门对接组织专家评审,并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报告对应的行政批复。
⑵在项目评价实施期间,产生的交通、通讯、机械器具、文稿及食宿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⑶评价工作完成后中标方自行将纸质报告正式版及涉及批复报送至甲方备案(一式五份)。
⑷加油站试生产之后,中标方应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出具环境验收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并完成通过专家评审和市政部门的审核验收。纸质正式文件一式五份报至建设单位备案。
⑸招标方除提供项目涉及材料以外,不再参与整体验收过程。
⑹项目验收评价过程中所需的水质检验报告由中标方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⑺中标方不得将上述委托业务事项委托给第三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 标 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西藏石油分公司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金珠中路16号
项目负责人:格桑
联系电话:0891—*******
监督人:拉姆
监督 电 话:0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72号(中银广场对面)
联系方式:156*****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6*****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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