障性住房汽摩一期建设工程(太阳能热水系统)招标公告
障性住房汽摩一期建设工程(太阳能热水系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玉环县保障性住房汽摩一期建设工程,已由玉环县发展和改革局[2010]1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县住房保障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县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解决外,其余自筹,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经玉环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本项目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本项目位于玉环县汽摩园区中部A-151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2592平方米(六幢,地上六层)。
2.1.2 本工程预算造价:*******元。
2.2 招标范围:招标人指定的集中集热分户储热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平板式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深化设计、设备制造、供货、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设备清单》。
2.3 本项目招标为:一个标段。
2.4 交货期:不超过 50 日历天,具体配合总承包单位总体进度为准。
2.5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平板式太阳能集热器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指定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代理商与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级资质所组成的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产品授权书。
3.3一个品牌产品只允许一个投标人。
3.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5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6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为台州市外的,须具备《台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台备案登记证》。
3.7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三类人员”A类证书(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
3.8相关人员须通过台州市年度安全教育考核合格。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审查(后审),资格审查(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在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yhjyzx.com)网站“在线标书下载”处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
4.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5日15时00分,递交地点为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未取得《玉环县建设工程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应事先到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地址: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电话:****-********、********)办理。
8.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玉环县住房保障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辉 联系人:林婉婉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招标监管机构(盖章):玉环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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