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丰村2013年市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侨丰村2013年市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泓业[2014]招 019号
开标时间:2014-09-02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渔溪镇侨丰村民委员会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闽泓业[2014]招 01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渔溪镇侨丰村2013年市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福州市财政局及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以榕国土资规[2014]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渔溪镇侨丰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渔溪镇侨丰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清市渔溪镇 ;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控制价为人民币*******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区治理总面积804.98亩,主要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等其他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240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及水利、道路等相关专业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以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或有效的变更为准)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5、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15日至2014年8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无记名方式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详细地址)购买招标资料;
4.2、招标资料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捌仟元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 9 月 2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资料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到场登记核查,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2本工程开标会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由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全过程,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渔溪镇侨丰村民委员会;
地 址:福清市渔溪镇侨丰村;邮编: 350307 ;
电 话: 137*****173
联系人: 刘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六层;邮编:350001;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吴芳。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清农村商业银行渔溪支行
帐户名称:福清市渔溪镇侨丰村民委员会
帐 号:****************005732
注明用途:“福清市渔溪镇侨丰村2013年市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福清市元洪路福清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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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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