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区人民政府医疗卫生唱凯镇农村人居环境卫生常态化整治(路域环境)实施方案
临川区人民政府医疗卫生唱凯镇农村人居环境卫生常态化整治(路域环境)实施方案
唱凯镇农村人居环境卫生常态化整治
(路域环境)实施方案
各村(居)委会、镇属镇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8部委《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的通知》(农社发〔2018〕1号)、《江西省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开展“三清二改一管护”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赣农办字〔2019〕1号)、《关于开展2021年春城管乡环境综合整治暨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检查考核的通知》(临环综整办〔2021〕19号)及《关于316国道北线创建文明示范路实施方案》(讨论稿)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向纵深发展,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巩固提升城乡环境综合面貌,检验2021年春季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成效,实现农村环境长治久美。根据省、市、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部署,集中开展“三清三改一拆一建”(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农村污水塘沟、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改美庭院环境、改善村容村貌、改变不良习惯,拆“三房”,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村庄清洁行动,着力解决好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全面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使全镇农村环境井然有序,农村服务功能完善,农村人居环境生态宜居。
二、行动目标
以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集中力量,广泛参与,集中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农村污水塘沟、农业生产废弃物、庭院环境、村容村貌、不良习惯、拆“三房”和长效管护机制等8个方面的“脏乱差”突出问题,使农民庭院环境和集中居住的公共区域清洁干净、整洁、有序,农村长效保洁机制逐步建成,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掀起全民关心、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热潮。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坚持政府主导,书记镇长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行动的部署、督促、指导等工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组织、实施等工作。分级负责,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横向配合、上下联动,合力作战。
(二)村为单位,群众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村(社区)为单位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树立主人翁意识,着手整治庭院和公共环境卫生,保持村庄清洁,消除“脏乱差”现象。
(三)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生活习惯等实际,以干净、整洁、有序为目标,合理确定行动目标任务,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不搞形式主义。
(四)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从农民自己动手打扫房前屋后、规范畜禽养殖、清洁整理自己的庭院,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动员群众投工投劳,或者有经济基础的村集体集中开展沟塘疏浚清理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在此基础上,逐步提升乡村环境卫生水平。
(五)教育引导,树立新风。坚持环境整治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转变生产生活现念,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特别是利用春节、清明节、国庆节等农民返乡时节,加强返乡农民宣传,提倡整洁过节、文明祭祀的良好习惯。指导村(社区)建立村规民约,发挥群众管理维护、主动监督的积极作用,既要宣传先进典型,又要曝光不文明行为,倡导农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氛围。
四、行动内容
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环境“脏乱差”症结,坚持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入手,全面开展村庄清洁行动,重点抓好“三清三改一拆一管护”。
(一)三清。以治“脏”为重点,以“清得干净”为目标,着力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沟塘及农业生产废弃物的清理工作。
1.清理生活垃圾。对村庄内外、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村道的柴草、杂物、陈年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等进行彻底清理,对漂浮垃圾、散落垃圾、零星垃圾等进行全面清理,做到村内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无乱扔乱丢,禁止随意堆放和焚烧生活垃圾。
2.清理污水塘沟。对村庄内外的池塘沟渠进行疏浚清淤,全面清理污水沟、臭水塘、化粪池,彻底清理村庄内水域中的漂浮杂物,畅通水系循环,禁止随意处理淤泥。借鉴广昌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验,选择东湖村、低洲村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实现运行正常,管理规范,排放达标,全面改善村庄水质环境。
3.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对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按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对村庄环境的影响。对农业生产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的处置工作,禁止随意堆放、焚烧废弃物和随意露天焚烧秸杆等,实现村域内无暴露的生产废弃物,废旧农膜、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得到有效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有效。
(二)三改。以治“乱”为重点,以“改得美观”为目标,改美庭院环境、改善村容村貌、改变不良习惯。
1.改美庭院环境。按照“布局美、设施美、卫生美、绿化美”的要求,发动村民把房前屋后扫干净、拆彻底、摆美观。全面实施改水、改厕、改沟、改塘、改线及入户道路硬化等整治建设;因地制宜对住房立面、屋顶进行改造美化;大力提倡庭院内种花种树,绿化庭院环境,发展庭院经济,打造美丽庭院。
2.改善村容村貌。完善村庄“七改三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规整屋顶水箱和杆线,清理村庄废弃杆塔及凌乱网线,统一规范新设线路;禁止墙面乱贴乱涂乱画,改变公厕脏乱差臭、疏于清扫管理等现象。合理利用地形地貌,绿化美化村庄;结合地域文化、民俗文化,修缮保护传统古建筑;有条件的村庄可按乡村旅游景点标准规划建设,打造一批村口景观、水体景观、绿化景观,多角度彰显村庄特色和韵味。
3.改变不良习惯。积极引导农民树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新风尚,让“清洁家园,从我做起”、“村容整洁,人人有责”深入人心,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环保意识。建立村规民约,强化约束机制,使爱护环境卫生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一拆。强力推进“拆违拆临”,以“拆得彻底”为目标,使村庄规范整齐。
拆违拆临。按照“一拆二清三建”的要求,全面拆除各自然村空心房、破旧危房、乱搭乱建,对拆除清理出来的小空地建好“三园”(菜园、果园和花园),对整村整片拆除的空地进行复耕,实行“增减挂”。高速倒挂线、316国道、乡道等沿线村庄要先行到位,做出示范。
(四)一建。以治“差”为重点,以“治理有效”为目标,全面加强村庄环境长效管护。
建立长效管护机制。镇党委政府是长效管护的责任主体,建立长效管护站,村、组两级是实施主体。通过建机制、强举措、抓落实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逐步形成“有制度、有标准、有经费、有队伍、有考核”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村庄持续保持干净、整洁、有序。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基础性工程。各级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镇已成立了村庄清洁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整个行动的协调、推动、督查等工作、村(社区)支部书记要担任村庄(社区)“清洁指挥长”,负责辖区的村庄清洁行动;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四进四联四帮”小分队模范带头作用,确保村庄清洁行动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村庄清洁行动由镇清洁办牵头指导推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分工积极参与组织实施。新村办、清洁办、城管中队、财政所、国土所、环保办、建管办、水利站、卫计办、扶贫站、意识形态办、交通、团委、妇联等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和配合,形成抓好村庄清洁行动的强大合力。
(三)落实资金保障。按每个行政村2万元的标准实行以奖代补,制定整治标准,达到要求的给予奖励,反之,予以处罚。通过建立奖惩机制,调动各村庄参与积极性。探索建立住户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村庄长效投入机制,引导村民和村集体出资出力,承担一定的村庄环境管护费用。
(四)奖惩措施
1、平时检查:
(1)赣康公司巡逻、清洁办人员每天巡查环境卫生,发现垃圾等不卫生现象上传至唱凯卫生微信群,并注明地点,及时整改;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整改到位的,罚村委会500元/次。
(2)四十八小时内仍不整改到位的,驻组村干部、村书记(负责人)分别扣除绩效工资200元、400元。
2、镇级检查:
(1)镇清洁办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打分,根据每月检查打分情况,进行每季度排名一次,并进行全镇通报。排名前三名的村,进行资金奖励,分别为第一名奖1500元、第二名奖1000元、第三名奖500元,对负责包村的赣康公司巡查员进行资金奖励,分别为第一名奖300元、第二名奖200元、第三名奖100元,并对挂村班子、驻村镇干部按年终绩效考核加分项进行奖励,加0.5分。
(2)排名倒数三名的村,进行资金处罚,分别为倒数第一名罚1500元、倒数第二名罚1000元、倒数第三名罚500元,对负责包村的赣康公司巡查员进行资金处罚,分别为倒数第一名罚300元、倒数第二名罚200元、倒数第三名罚100元。并由村(居)书记(负责人)在全镇干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对连续两次倒数三名的村,相关挂村班子一并作表态发言,并以正式文件形式进行全镇通报,被通报村的挂村班子、驻村镇干部按年终绩效考核扣分项进行处罚,扣0.5分。
3、区评比:
(1)区级考核检查中,检查问题较少或取得区级排名前三的村,在新农村建设等村庄项目中优先上报,资金倾斜,对村委会给予资金奖励2000元;并以正式文件进行通报表扬,被表扬的村(居)书记奖励500元,驻组村干部奖励300元,负责包村的赣康公司巡查员奖励300元,挂村班子、驻村干部分别按年终绩效考核加分项进行奖励,加1分。
(2)检查问题较多、不合格或镇取得后三名,所涉及的村(居)委会,扣除村(居)委会2000元,扣除村(居)书记绩效工资500元,扣除驻组村干部绩效工资300元,负责包村的赣康公司巡查员罚款300元,并限时整改到位,整改后仍不过关的,扣全体村干部绩效工资1000元;以正式文件进行通报批评,清洁办人员、被通报村的挂村班子、驻村镇干部分别按年终绩效考核扣分项进行处罚,扣1分。
(3)连续两次或以上被检查不合格或镇取得后三名所涉及的村,在以上处罚标准基础上进行双倍处罚,镇纪委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职责。
4、各级暗访:被区、市、省、国级暗访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村(居)委会,1、分别扣除村(居)委会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2、分别扣除相关村书记绩效工资500元、800元、1200元、2000元;3、分别扣除驻组村干部绩效工资300元、500元、800元、1200元;4、分别对负责包村的赣康公司巡查员罚款300元、500元、800元、1200元;5、对清洁办工作人员、驻村镇干部、挂村班子分别按年终绩效考核扣分项进行处罚,分别扣除0.5分、1分、1.5分、2分。
唱凯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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