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县园林绿化环卫管理局环卫及绿化用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园林绿化环卫管理局 (采购人)的委托,对 玉龙县园林绿化环卫管理局环卫及绿化用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范围 1.1 招标编号:GK201404 1.2 项目名称:玉龙县园林绿化环卫管理局环卫及绿化用车采购项目。 1.3 招标内容: 标段号 | 设备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一标段 | 垃圾清运钩臂车 | 2 | 辆 | 签订合同后3日内 | 要求适用于:5立方米容积、勾心距地高度及勾心距导轨面高度:945MM的垃圾收集箱(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二标段 | 洒水车 | 2 | 辆 | 签订合同后3日内 |
1.4 交货地点:玉龙县南口工业园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关于供应商资格的规定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2 投标人是车辆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2.3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不是自己制造的,应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2.4 投标的车型必须是经国家工信部的车辆生产公告公示过的车型; 2.5 投标的车型具有权威部门近期的检验报告书; 2.6 能提供采购方的本地服务支持。 2.7 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8 月 15 日至 2014 年 8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丽江市玉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获取招标文件。 3.2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2.2.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2.2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2.3 税务登记证(原件); 3.2.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2.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代理人报名的)。 上述证件同时提交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一套留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4 年 9 月 03 日 13 时 30 分至2014 年 9 月 03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 丽江市玉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 )。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9 月 03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 丽江市玉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 )。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以及玉龙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龙县纳西族自治县园林绿化环卫管理局 地 址:丽江市玉龙新县城 联系人: 和忠龙 联系电话: 152*****033 集中采购机构: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丽江市玉龙县政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杨茂生 联系电话: 0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