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前进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前进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民建]
招标代码:********040071 监理|
清原县前进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监理),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清原县前进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监理)
2.招标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前进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
3.建设地点:清原满族自治县境内
4.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
5.工程总投资:2025万元
6.计划工期:2014年9月25日至2015年10月25日
7.工程内容:保留原拦河闸基础处理部分及部分底板混凝土,新建橡胶坝总长132.8米,共两跨,单跨净宽66米,充水后坝袋高1.5米,底板顶高程241.8米。左岸增设冲砂闸,加固改造进水闸。(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标准
9.投标保证金:贰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参加本工程的监理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建设监理甲级资质。
2. 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以上等级信用报告。
3. 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4年8月15日至8月21日每天8:30—14:00,报名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报名箱进行报名。
2.报名要求:需携带《建设工程投标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B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等级报告、总监理工程师证(水利)、监理工程师证(水利)、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进行投标报名(注明所投工程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不合格的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3.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2014年8月22日至8月28日每天8:30~16:00时到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需持报名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原件、投标人企业法人诚信声明原件(样例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下载)到
清原满族自治县前进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携上述原件及复印件到抚顺市水务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投标人携带《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原件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4年9月15日上午9:30,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东侧)开标室(六楼)公开开标。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原满族自治县前进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王育男 电话:139*****40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64甲-2611
联系人:刘丽 电话:135*****776
201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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