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疫情防控流调溯源队伍临时用房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宁波市疫情防控流调溯源队伍临时用房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宁波市疫情防控流调溯源队伍临时用房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受宁波市公安局的委托,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宁波市疫情防控流调溯源队伍临时用房项目(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1.1建设地点:宁波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办公楼东侧,孝闻街南侧,美的美颐园西侧;
1.2建筑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4100平米;
1.3竞争性磋商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附属配套等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1.4竞争性磋商控制价:10万元;
1.5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进度标准;
1.6质量标准:同施工质量标准;
1.7安全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1.8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质保期满之日止;
1.9标段划分:1个标段。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关的 监理 能力。
(2)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竞争性磋商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磋商响应。若在竞争性磋商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竞争性磋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于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3月3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00时,至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国家高新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429室)免费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报名。
(2)供应商登记报名前须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年检合格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6日14:00时,地点为宁波市国家高新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433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公安局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 0574-********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国家高新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429室
联系人:孙伟达、王芳霞、王挺、王思绮、孙德富、陈科、周文渊
电 话:0574—******** 13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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