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贺州市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贺州市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做好2022年我市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根据《2022年全区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指导意见》(桂土肥字〔2022〕12号)精神,我局制定了《2022年贺州市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贺州市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推进我市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保障农业安全生产,根据《2022年广西土肥工作意见》(桂土肥字〔2022〕1号)以及《2022年全区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指导意见》(桂土肥字〔2022〕12 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回收处理肥料包装废弃物为重点,立足农村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处置、持续推进、久久为功,加快健全制度体系,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政策引导,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促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着力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二、目标任务

引导肥料生产者、销售者设立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场所,落实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收集回收义务。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民群众回收处理肥料包装废弃物的意识,力争摸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模式和工作机制,以示范带动全市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每个县(区)建立1个以上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示范点,示范点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5%以上。

三、回收要求

(一)回收处理范围。肥料包装废弃物是指肥料使用后,被废弃的与肥料直接接触或含有肥料残余物的包装(瓶、罐、桶、袋等)。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回收处置范围主要包括化学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水溶肥料、土壤调理剂等肥料包装废弃物。

(二)回收处理主体。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主体是肥料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各县(区)要根据本地实际,遴选一批肥料生产者、销售者、农业生产服务组织、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企业等市场主体作为肥料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主体,签订协议,明确责任义务。

(三)回收处理方式。对于具有再利用价值的肥料包装废弃物,发挥市场作用,建立使用者收集、市场主体回收、企业循环利用的回收机制。对于无再利用价值的肥料包装废弃物,由使用者定期归集并交回村庄垃圾收集房(点、站),实行定点堆放、分类回收。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无再利用价值的肥料包装废弃物纳入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

(四)引导源头减量。鼓励肥料生产企业使用易资源化利用、易处置的包装物,探索使用水溶性高分子等可降解的包装物,逐步淘汰铝箔包装物,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鼓励化肥、有机肥生产企业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包装物,水溶肥等液态肥生产企业尽量使用可回收二次利用包装物,从源头上减少肥料包装废弃物的产生。

(五)鼓励统配统施。大力推行肥料统配统施社会化服务。鼓励肥料生产企业提供肥料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定向为规模经营主体提供大规格包装肥料产品。完善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在肥料包装物上增加循环再生标志,引导回收主体进行分类收集处置。鼓励和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集中连片施肥作业服务,减少小包装肥料废弃物数量。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 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任组长, 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科(站、中心、执法)负责人为成员的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分级责任的责任机制,把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纳入乡村振兴总体工作中统筹安排,作为农村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组织领导,聚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供销、财政等多部门力量,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间的配合,结合实际细化行动方案。在全面摸清肥料包装废弃物种类、数量等现状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回收利用实施方案,明确回收利用的目标、对象、路径及政策,建立回收利用体系和长效运行机制。

(二)完善政策措施。各县(区)要结合实际需要和财力情况,积极支持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鼓励农民收集和上缴肥料包装废弃物,采用肥料包装废弃物换取肥料或其他物品等方式,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回收利用。同时,加大资金投入,通过补贴、优惠等措施支持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肥料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

(三)加强监督管理。市县(区)要进一步完善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情况调查统计制度,掌握肥料包装废弃物利用状况。县(区)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强化对肥料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履行回收处理义务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对肥料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及时回收肥料包装废弃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及时公布一些典型违法案件。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微信等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宣传,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肥料包装废弃物无序弃置的危害和回收处理要求,提高主动回收处理的意识。要充分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科学安全用肥培训、化肥减量化技术培训等培训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等使用者自觉回收肥料包装废弃物,提高回收率。引导广大提高肥料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回收利用肥料包装废弃物,增强肥料生产者、销售者自觉履行生态环境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同时,鼓励引导肥料生产者改进肥料包装,使用易资源化利用和易处置包装物、水溶性高分子包装物或者在环境中可降解的包装物,以及便于回收的大容量包装物,逐步淘汰铝箔等非资源化利用的包装物。

(五)加强材料收集报送。各县(区)在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中,要加强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汇报、向上级汇报。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认真收集好相关台账,并分别于6月底和12月底前及时将相关数据统计表、照片、总结等佐证材料(含电子版和盖有农业农村局公章的纸质材料)上报到市土壤肥料生态站,联系人:邬石根,联系电话:139*****155,0774-*******,邮箱:hzstrflstz@163.com。


附件:县(区)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

县(区)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县(区)

建立试点

个数(个)

开展培训

?次数(次)

培训人数

(人)

发放宣传、技术资料(万份)

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量(公斤)

合计

其中

纺织袋

内膜(膜质)袋

瓶(桶、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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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肥料包装废弃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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