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隆阳区卫生系统智能视频监控业务合作分成 招标公告
2022年隆阳区卫生系统智能视频监控业务合作分成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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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2022年隆阳区卫生系统智能视频监控业务合作分成项目】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2-03-25 08:17:00 | ||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2-03-25 08:16:10 |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2-03-28 08:30:00 | ||
竞争性谈判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竞争性谈判标包: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2022年隆阳区卫生系统智能视频监控业务合作分成项目】 |
标包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2022年隆阳区卫生系统智能视频监控业务合作分成项目】 | |||||||||||||||||||||||||||||||||||||||||||||||||||||||||||||||||||||||||||||||||||||||||||||||||||||||||||||||||||||||||||||||||||||||||||||||||||||||||||||||||||||||||||||||||||||||||||||||
标包内容说明: | 项目编号: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2022年隆阳区卫生系统智能视频监控业务合作分成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盖章)】 2022年3月25日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2022年隆阳区卫生系统智能视频监控业务合作分成】项目(项目编号:【无】),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评审办法、商务规范书需增加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可参照招标文件模板]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简要描述项目需求、实现的功能等]:我公司现在需要在隆阳区卫生服务场所安装视频监控,现需要供应商提供特定型号的监控设备、设备的调测安装以及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安装辅材。款项以36期分成结算。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采购的产品服务内容、技术规格或标准、规模数量、交货期或服务期限等]:提供特定型号的监控设备材料,具体品牌型号详见第五章。本次采购按预估数量500个点位进行。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60】元人民币/计算方法,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应答人报价应该为单个摄像头每月结算费用,按照第五章技术规范,分开两种报价,最终按照实际发生量结算。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发生实质性改变的,最高限价以谈判小组最终确认的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明确列明供应商应满足的所有资格条件]:参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通信设备的安装资质,技术服务、维修资质,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存在严重违法的、失信行为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部的信息为准); (2)存在内外勾结损害中国电信企业利益的; (3)投标人/参选人/供应商存在以上情况的,不能参与商务合作,不能新签或续签合同; (4)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7)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8)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9)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10)[采购人对供应商有其他不得存在情形的,可增加规定。如: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3【产品资格要求】 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等)资格要求】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2年3月25日至3月28日。 3.2获取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4号。 3.3获取方式:电子邮件和现场获取谈判文件。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17时30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4号。 4.2第一轮谈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照本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4.3.3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供应商注册 5.1供应商须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5.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4号 邮编:****** 联 系 人:陈昌凡 电话:181*****275 电子邮件:181*****275@189.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东路支行账号:251*****090********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盖章)】 2022年3月24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竞争性谈判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范围、分包(标包)划分情况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或者“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1.1.2本项目采购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竞争性谈判方式、竞争性谈判组织形式、资格审查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谈判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谈判有关的费用。 1.3保密 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应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竞争性谈判文件 2.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2.1.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采购人另有规定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2竞争性谈判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或者“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或者“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采购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文件将被否决的提示;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竞争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所有关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充部分。当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应答文件 3.1应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 应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应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2应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 3.2.1应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2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最高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或者“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4.应答 4.1应答文件的递交 4.1.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采购人收到应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供应商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原则上不予退还,除非竞争性谈判文件另有规定。 4.1.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或者“竞争性谈判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3)其他情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4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可对两家供应商继续组织谈判,或与一家供应商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具体处理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应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供应商可以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应答文件。供应商修改的应答文件重新提交的,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应答有效期内撤销其应答。 5.谈判小组 谈判工作由谈判小组负责。谈判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谈判的过程和结果。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谈判前保密。 6.谈判程序 6.1初步审查 谈判小组对应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应答程度进行审查,记录有关情况,并拟定谈判策略,提出谈判问题。 6.2正式谈判 6.2.1第一轮谈判开始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2.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分别与每个供应商就技术、报价组成和合同条款等进行充分的谈判,确定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质量和服务是否能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6.2.3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相关问题作出解答和澄清,对要求补正的必要材料等事项做出回复,但应给予供应商必要的答复时间。 6.3谈判文件修改 6.3.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提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书面修改意见,实质性变动采购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意见应由谈判小组签字确认,并经采购人同意。 6.3.2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应答文件,并由按照规定签字、盖章。 6.4最终报价 6.4.1谈判小组应在谈判结束后,邀请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文件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应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一经提交不得撤回或修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文件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最终报价权利,谈判小组按照其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最后一次报价进行评审。 6.4.2最终报价唱价 采购人将对最终报价进行唱价,并邀请所有的供应商或者其代表出席。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唱价,参加唱价的供应商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价。 唱价内容填写在“唱价记录表”中,由主持人、唱价人、记录人、供应商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供应商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4.3出现多家供应商报价最低且相同时,应组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只对价格重新报价,直至报价最低供应商仅为一家。 6.5确定成交候选人 谈判小组应从商务、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对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另有要求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情况编写谈判总结报告并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7.采购结果确定 7.1确定成交供应商 7.1.1采购人应在谈判总结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成交,也可以重新竞争性谈判。 7.1.2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的,采购人应在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成交供应商,公示期不少于3日。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公示期间提出。 7.2成交通知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未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 8.合同签订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应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 9.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纪律和监督 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谈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谈判工作。 10.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谈判、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 10.4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谈判、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1.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评审程序 2.1初步评审 2.1.1谈判小组根据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规定的标准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文件。 2.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应答文件: (1)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应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3)最终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 (4)供应商有串通谈判、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5)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6)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3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综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认为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文件。 2.1.4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谈判小组按照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1)报价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2详细评审 谈判小组按照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详细评审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审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递交的应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应答文件中的偏差进行补正。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谈判小组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商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第四章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项目合作分成协议 签订地点:[保山市]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4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一条定义 1.1“最终客户”:指以单位或自然人名义与甲方签署协议(含免填单),订购并使用甲方通信项目、行业应用和服务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人。 1.2.“服务费”:指最终客户因使用特定监控视频应用业务而按期(按月、按季、按年等)支付给甲方的费用。 1.3“合同设备”或“设备”:合同中所确定的设备硬件、安装材料和备件。 1.4“设备硬件”:附件一所列的所有设备硬件。 1.5“初步验收”或“初验”:对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由甲方进行的合同设备的再测试和验证。若合同设备的测试结果满足附件(二)的所有要求,则双方签署初验证书,设备进入试运行期。 1.6“试运行”:合同设备初步验收后与最终验收之间的一段时间内的合同设备运行,用来测验合同设备的性能指标是否满足附件二的所有要求。 1.7“最终验收”或“终验”:合同设备经过试运行后,双方共同对合同设备进行最终验收测试。如果合同设备满足附件(二)的所有要求,则双方签署终验证书。 1.8“硬件缺陷”:设备硬件在材料和工艺上的缺陷,或设备硬件未达到合同技术规范的要求。 1.9“备件”:乙方依据附件(一)向买方提供的、准备用来更换受损的合同设备部件的零件或辅、配件。 1.10“一方”、“另一方”:甲方或乙方。 1.11“双方”:甲方和乙方。 第二条 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基于合作分成项目,充分利用各自优势,通过资源整合共同为客户提供服务,并相互提供支持,共同打造本项目。乙方负责向甲方的最终客户提供项目所需设备,甲方负责安装、调试交付客户使用,服务费根据客户所使用的服务周期,由甲方向客户收取,再向乙方进行分成。双方将本着开放、创新、共赢的基本原则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第三条 技术服务时间及地点 3.1项目服务地点: 3.2项目服务期限:[] 第四条 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4.1提供技术资料:[]。 4.2提供工作条件:[]。 4.3其他配合协作事项:[]。 4.4甲方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工作条件和配合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协议期内,纸质签字盖章及电子介质方式]。 4.5在乙方订货前甲方向乙方出具订货确认函,乙方根据甲方的订货确认函进行订货。 第五条 合同金额与合作分成标准及费用支付 5.1.合作分成费用是指甲乙双方共同为客户提供以上视频监控服务所获得的服务费,并由双方按合作分成原则、分成比例,根据甲方实际收到客户方相关付款后按照附件(一)中约定价格进行分成结算。 5.2.合作分成原则为:甲乙双方收益共享、风险共担。 5.3.分成比例:。 5.3.1.本合同预估金额为大写: 5.3.2.款项支付: 5.3.3. 5.3.4.合作期间,因乙方设备原因造成客户方扣款,由乙方承担,相应款项在次月进行清算。 5.4.业务提供过程中因客户方原因涉及变更、增减、改变实施方案等有关周期和费用变更的将根据实际数量实时增减调整,届时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进行约定。 5.5.产权条款。 5.6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东路支行 户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4号路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5.7.合作期限: 第六条 设备的保证、保修、供货及验收要求 6.1乙方应当保证提供的设备是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并符合附件(二)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等要求。在合作期内,如果乙方提供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负责排除缺陷,修理或更换出现故障的部件、零件和设备(包括软件和硬件)并运送至甲方使用现场,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6.2乙方所提供的设备保修期为[]个月(“保修期”),从验收报告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6.3保修期内,设备故障需乙方技术人员赴现场进行技术支持的,乙方免费提供技术维护服务;合作期满后的维保服务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维保协议。 6.4供货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设备。 6.5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6.6供货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送货,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7供货要求:甲方根据附件(一)向乙方指定供货设备型号,乙方须提交设备的产品质量合格证、说明书及相关资料,并符合附件(二)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等要求。 6.8验收标准 乙方按照行业规定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上架加电与调试工作。测试和验收应符合行业要求,并满足测试及验收。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并运行稳定二十个工作日,出具安全验收文件后,甲乙双方签署终验证书。乙方提供的设备的任何部分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在7日内采取一切补救措施,由甲方再次组织验收。如果设备因乙方原因在再次终验测试时仍未能通过验收,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 侵权处理 7.1如本合同以外第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或客户方使用合同设备侵犯其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给予乙方必要的支持。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或客户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调查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7.2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甲方或客户方继续使用合同设备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甲方或客户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合同设备的权利,或 (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合同设备,使甲方或客户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合同设备,或 (3)其他使甲方或客户方对设备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他弥补甲方或客户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 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甲方或客户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甲乙双方确定,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2甲方在实际收到客户方视频监控点位支付的款项后30个工作日内对乙方进行结算分成,如因特殊情况(未收到客户方支付的款项除外)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分成费用的,乙方给予甲方[30]日的宽限期。宽限期过后,仍未支付分成费用的,每逾期[10]日,甲方应当按照所欠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费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合同总金额的[30]%,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及收回相关设备。 8.3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相应终端的,每逾期[30]日,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费用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合同总金额的[30]%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 8.4无论本合同其他条款是否有任何相反的约定,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责任不超过甲方最近[1]个月已经支付费用总额的[5]%;甲方对本合同项下行为而导致的乙方或客户可得利益损失、商业信誉损失、数据丢失或损坏以及间接损失或后果性经济损失等其他损失不承担责任。乙方数据归乙方所有,乙方应负责数据备份,甲方对乙方数据的丢失或损坏不承担责任。 8.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致第三方向甲方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乙方应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8.5.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8.5.2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5.3被甲方(含甲方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 8.5.4如存在网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 8.5.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行为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甲方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行为。 8.6因客户方原因导致的建设周期延长、系统推迟验收的,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8.7乙方提供的设备在保修期内无法正常运行,经乙方四次维修后仍无法正常运行的,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全部已支付款项及该款项同期银行利息,并承担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赔偿责任。 第九条 有关产权和技术保密 9.1本合同项下的所有系统应用部分成果的使用权以及各项数据成果的版权归甲方所有。 9.2甲方承认所有通过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得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六条所列的各项内容,都属于保密信息。 9.3甲方有责任对其接触到的乙方技术及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采取合理的措施加以保守。 (1)自乙方第一次向甲方披露任何上述保密信息之日后的(3)年内,甲方不得向除客户以外的第三方披露该保密信息; (2)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将上述保密信息使用于为本合同以外的用途。甲方若有上述违反情况发生,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 9.4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提供的相关系统建设文档的所有权和保密性,不得向除需求方以外的第三方提供该等资料。乙方若有上述违反情况发生,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 9.5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10.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十日内书面通知本合同的其他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他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10.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0.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九十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第十二条 保密 12.1本合同一方(“披露方”)对其向本合同另一方(“接受方”)按照本合同(或就本合同)所提供/披露的各类技术和商业资料、规格说明、图纸、文件及专有技术(统称“保密资料”)享有合法所有权。 12.2如接受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应赔偿因此而给披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3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叁]年内有效。 12.4本条约定不适用于接受方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保密资料的情形。 第十三条 其它 13.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13.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3.3对本合同所附条款的任何修改及补充,需由双方法定代表签署书面文件,该文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4由甲方自行购买的与本系统运行相关的软硬件,其配置参数必须满足或高于乙方提供的参数指标。 13.5双方同意,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13.6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4号] 联系人:[ ] 电话:[] 邮编:[] 电子邮件:[]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编:[] 电子邮件:[]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 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一:[设备清单与分成价格] 附件二:[设备参数及技术规范]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无] 甲方(盖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本次采购总量按照500个点位预估,每个点位所需设备、材料如下两个表,分成带音柱和不带音柱两种类型。下表所含设备材料为预估清单,响应人所报设备材料清单不可低于以下清单所含内容,响应人可自行添加认为需要补充的设备材料。最终报价为单点位设备材料加安装费用的分3年结算的报价。
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 一、应答函 二、廉洁承诺书 三、报价表 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七、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八、本次项目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型号清单(格式自拟) 九、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及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一、应答函 应答函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应答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我方的应答文件包含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应答文件组成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我方承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应答文件。 3.我方在谈判过程中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4.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谈判相关的所有信息。 5.如确定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我方承诺接受《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章)。本项承诺自本函签署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不受应答有效期的约束,其效力独立存在,不可撤销。】[具体应用参照招标文件模板] 7.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中国电信供应商注册。/无/具体的其他说明或要求】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不得对本文件中的条款进行修改,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应答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应答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A1] 二、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为保证谈判活动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不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2.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谈判或订立攻守同盟; 3.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谈判; 4.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成员行贿,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5.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包括(潜在)供应商的数量与名称、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其他供应商的应答文件、谈判情况及成交推荐意见等。 6.不私下接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谈判活动; 7.不在办公场所、谈判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谈判的过程和结果; 8.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投诉与诬陷;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9.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应答; 10.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采购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应答、宣布成交无效等。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不得对本文件中的条款进行修改,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应答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应答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A2] 三、报价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本文件中的条款、增加新的条款。]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应答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应答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A3] 四、企业有效证件 响应人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或其他组织证件 五、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响应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磋商申请人全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响应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以本单位名义磋商。代理人在本项目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响应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委托人身份证: 七、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 我公司参加政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或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响应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八、本次项目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型号清单(格式自拟) 九、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七章 其他 [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项目,本章节须列明《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规则》正文及附录的全部内容,具体可参照招标文件模板] [A1]本次修订点 [A2]本次修订点 [A3]本次修订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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