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昌黎光伏发电光伏场区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华能昌黎光伏发电光伏场区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华能昌黎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主体工程预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3-1-226-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
1. 招标条件本华能昌黎光伏发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主体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合同生效条件为:1、履行通过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并通过集团公司备案;2、取得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批复;3、取得接入系统批复;4、甲方向乙方发出加盖甲方公章的入场通知函;
项目存在终止风险,招标人对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投标人知悉。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华能昌黎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荒佃庄镇、刘台庄镇、马坨店乡。项目采用农光互补和林光互补的形式建设,建设80MW的光伏发电站及相关配套设施。
2.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场内光伏支架基础、逆变器基础、箱变基础、进场道路、场内道路、围栏及大门土建施工、包括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混凝土浇筑、砌体工程、场地平整、安装预埋件的埋设等所有土建工程。
2.组件、支架、35kV箱式变电站、逆变器等全场电气设备安装、全场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及光缆等敷设(此项中包含安装及相关的电缆沟开挖及回填)。
3.设备防雷接地及全部接地装置工程,提供满足规范及地方管理部门要求的防雷接地测试报告。
4.完成本工程光伏场区电气设备和场区电缆线路及光缆线路的电气交接试验,并提供当地供电部门认可的交接试验报告。
6.与埋设件有关的安装工程。
7.按照华能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标准、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实施细则等管理办法开展项目全过程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档案验收工作。
8.按环保、水保“三同时”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前编制复垦、环保、水保“三同时”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区域及临时用地的地貌恢复、复垦施工及绿化施工,对未成活及枯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确保达到验收条件(成活率 85%以上);配合甲方确保通过水保、环保验收工作,并负责一年质保期内(保证成活率的基础上)的维护、养护、补植等工作(包工、包料),且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合价之中;
9.集电线路铁塔(含附件)采购及基础施工、铁塔组立(防鸟刺、不锈钢标识牌、警示牌、相序牌制作安装,参考国家电力标准图集),场内架空导线、光缆架设、接地线架设{地埋集电线路:电缆沟开挖、电缆敷设、电缆沟回填、光缆采购及敷设(含尾纤、接续盒、终端盒等附件采购、安装及调试)};箱式变电站安装、调试,箱变高低压电缆及光缆敷设(电缆由甲方采购,电缆头、光缆等工程所需所有附件由乙方采购及施工制作),电缆防火封堵及防火涂料、场内集电线路及箱变光缆熔接,箱变高压侧电缆沟挖填和电缆标示及电缆标桩采购、埋设以及电缆井施工;集电线路至升压站内开关柜间电缆沟挖填、电缆及光缆敷设(电缆由甲方采购,光缆和电缆头等工程所需所有附件由乙方采购)、接线(含站内高压开关柜进线的电缆接头)、试验、调试、电缆标示,电缆标桩采购、埋设以及电缆井施工;集电线路永久占地由施工单位负责办理征占手续,施工过程中永久占地所有民事协调(对政府、对企业、对村民)及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永久占地、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用由甲方承担;临时占用征地、青苗和附着物补偿及施工过程中所有民事协调(对政府、对企业、对村民)由施工单位负责,且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10.光伏场区长期租用征地由施工单位负责办理征占手续,施工过程中所有民事协调(对政府、对企业、对村民)及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长期租用征地、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用由甲方承担;临时占用征地的青苗和附着物补偿及施工过程中所有民事协调(对政府、对企业、对村民)由施工单位负责,且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11.负责甲供设备、材料等卸货、保管、转运、车辆牵引、移交等工作,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合价之中。负责道路、线路、弃渣场等施工时发生的土石料滑坡占地及青苗补偿等;乙方负责弃土场的占地办理及费用补偿;所有施工用地的地上附着物(树木砍伐或庄稼)清理、原始地貌恢复、绿化、弃土弃渣及排污处理等工作由乙方负责,且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合价之中。
施工用水工程,光伏场区施工期间施工用水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解决,满足施工用水和生活用水标准,且保证用水合规。13.施工临时用电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如需要架设线路,用完自行恢复原貌,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合价之中。
14.施工过程中所有民事协调(对政府、对企业、对村民);
15.完成建设单位为整体项目创优、达标投产、竣工验收、水保验收、环保验收、职业卫生、电力监检等专项验收、审计以及其他要求配合的全部工作。
除招标人供应的主设备(包含光伏组件、光伏支架、逆变器、箱变、电缆等)外,承包人提供本工程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质保等全部服务工作,投标人采购的设备材料需得到招标方的认可,详见工程量清单。开工手续办理,所有乙供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制造、催交、运输、仓储保管,建筑安装工程,场内道路、集电线路(电缆线路)、施工电源、供水工程、办公和生活设施及临建建设,调试、运转,移交生产。保险、质量监督、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竣工验收、相关并网所需手续的办理、工程质保期内的服务、消缺等全过程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达到标准,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其他范围:(1)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办理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地方施工备案手续、施工许可证、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等)。(2)光伏场区所有的单项验收及并网验收手续及费用。(3)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在合同最终执行中必须发生的费用,视同已含在总价中由承包商承担。
工期:153日历天,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9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 投标人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4项光伏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或EPC合同中建安费不低于2000万,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程范围页、合同金额页,若为EPC合同则还需提供建安金额页等证明材料),未提供视为无效业绩;
3.2.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2年3月25日9时起至2022年3月31日17时止。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招标】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18日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2年4月18日9时00分
【电子招标】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7.1 发布招标公告的。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招标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华能大厦10、11层
联系人: 潘楚云
电话: 010-********
电子邮件:swb@hnr.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8118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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