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建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红河州建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红河州建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5 08: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红河州建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红河州建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6bd5-4e94-9cbe-4cb4cddce7ab
资金来源: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6bd5-4e94-9cbe-4cb4cddce7ab
建设规模:*****.56万元********-6bd5-4e94-9cbe-4cb4cddce7ab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其它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建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2-03-25 08:0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办人:白洋
办公电话:134*****200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办人:李珊珊
办公电话:138*****923移动电话:138*****92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222**********
标段名称:红河州建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2-03-31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04-14 09:00
开标地点:开标室2(建水县)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现场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5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红河州建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由建水县人民政府授权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社会资本设立项目公司,并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建水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提供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并有权根据《特许经营协议》获得政府支付的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焚烧发电上网的电力收入以及其它相关资源化利用产品收入的权利。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自行踏勘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能提供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税款所属时期)连续3个月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足3个月的企业提供可以说明。3投标人具有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提供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费款所属时期)连续3个月缴纳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足3个月的企业提供可以说明。4财务要求:投标人能提供开户许可证及2018-2020年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2018年后成立的企业可以提供自成立当月起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2020年1月1日后成立的投标人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投标人信誉要求:(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4)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及“被执行人信息”名单;(5)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重大安全事故及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未因安全生产事故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及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报及处罚;未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被国家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及各级环境保护部门通报及处罚;(6)投标人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经营活动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经营活动未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诉讼或仲裁的对象;(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项目负责人资格:
业绩要求: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8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04-14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公告.pdf2022-03-24 17:29:02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特许经营项目 焚烧发电 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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