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馆陈展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美术馆陈展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吉安市美术馆陈展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赣建吉市招字【2014】设 11 号

吉安市美术馆陈展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招标,经吉市发改招标核字[2014]161号文批准。为了更好地传承庐陵文化,收藏、展示现代艺术作品,发展吉安美术事业,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必须加快我市美术馆的建设。新成立的吉安市美术馆(精品、藏品馆)着重收藏、展示全国全省知名艺术家的精品力作,同时兼有其他常规性展览的功能。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吉安市美术馆陈展工程面向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吉安市美术馆陈展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招标。
2、项目规模:
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吉安市文化艺术中心B栋一层和四层进行功能性改造装修,设立精品馆、藏品馆和常规展厅。工程总投资在800万元人民币以内。
3、建设内容:展览内容设计,展品制作,展项布置等室内陈展及装饰装修,以及多媒体等有关网络设备设计安装等(根据工程时间进度要求,部分展品、展项和设备是否分包由业主单位在施工招标中确定)。
4、质量标准:建设质量应全面满足招标人认可的陈展及使用要求。
二、项目位置
项目位于吉安市文化艺术中心B栋一层和四层。
三、招标内容
吉安市美术馆陈展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企业法人或联合体,必须同时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一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牵头单位必须是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一级资质的企业。
2、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企业自2009年1月1日以来完成并已通过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文化艺术类展览馆设计和施工业绩(布展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或造价不少于600万元);展览工程设计与施工业绩良好,无违法和重大违约等不良记录(企业业绩可以是设计与施工一体化的项目,也可以是不同的项目)。
3、设计人员要求:
(1)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从事布展工程设计或建筑装饰设计5年以上工作经验、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建筑装饰(或建筑学)专业高级以上职称证书,并应从2009年1月1日以来完成并已通过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文化艺术类展览馆设计和施工业绩(布展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或造价不少于600万元)陈展工程设计业绩。
(2)其他设计人员要求:拟派其他设计人员必须专业齐全并应具有相应专业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6、施工人员要求:
(1)拟派建造师资质要求:拟派建造师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和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2)拟派项目部其他施工人员要求:拟派主要专业(包括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施工技术人员必须专业齐全,并应具有相应专业岗位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派“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各一名,五大员均应具有岗位证书。
7、资格预审选定不多于5家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设计与施工投标。
五、设计与施工招标的方法和步骤
1、第一阶段:确定投标人
(1)招标人组成资格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附后),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资料进行百分制评分,并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本工程资格预审专家委员会共设置5人,在资格预审前随机从省级专家评委库吉安分库中按规定抽出5人(其中技术类专家4人、经济类专家1人)。
(2)招标人与监督人组成考察组,根据资格预审文件及考察办法对资格预审排序前5名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中如有不符合要求者,可按资格预审得分排序依次递补增加考察对象,最终确定不多于5家为展览工程设计与施工的投标人。
2、第二阶段:确定设计方案
(1)投标人根据项目业主单位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和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设计方案成果。
(2)招标人组成设计方案专家评审委员会,依据方案评审办法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成果进行评审并打分,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再提交至吉安市中心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进行打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名,以此类推。
本项目设计方案专家评审委员会在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下,依法设立,共设置7人,由国内知名美术馆领导、相关专业的专家、业主代表组成。
(3)本项目原则上由设计方案中标单位(方案综合得分排序第一的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经业主审定后出具施工图纸。
3、第三阶段:确定施工单位
(1)业主单位按照施工图编制招标控制价并送吉安市财政局重点项目评审办审定后最终确定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2)由参与本项目方案设计且符合设计任务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施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文件。
(3)参与本项目设计的投标人在施工招标中根据其获奖情况按获奖等级予以加分(具体详见设计方案招标发布会时提供的《承诺书》)。
(4)依照评标办法确定施工中标单位(具体详见设计方案招标发布会时提供的《承诺书》)。
六、奖金和相关费用
本次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招标,招标人将对符合设计任务要求的设计方案给予奖励;不符合设计任务要求的投标方案,不给设计方案奖励并取消其参与施工投标的资格。
1、本次方案设计奖项设置如下:
(1)当投标人为5家时,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
(2)当投标人为4家时,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
(3)当投标人为3家时,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2、奖金设置为:一等奖奖金6万元人民币,二等奖奖金各4万元人民币,三等奖奖金各2万元人民币。
七、解释权
吉安市美术馆陈展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招标业主单位保留对所有条款及内容的解释权。
八、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申请表》;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和企业介绍信;
3、《投标人的业绩表》【应附能证明本企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承担过文化艺术类展馆的设计合同或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工程施工业绩应同时提供有施工、监理和业主三方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
4、《项目设计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及学历证书和身份证)。
5、《建造师情况表》(应附建造师的注册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身份证)。
6、《投标人投入设计人员承诺表》(应附各专业设计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及身份证)。
7、《投标人投入施工人员承诺表》(应附主要施工技术人员的相应专业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及身份证)。
以上1-7项所要求提供的资料一式两份并装订成册,投标报名时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原件。
九、时间安排(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与要求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8月15日。
2、报名时间:2014年8月18日至2014年8月25日17∶00时前(现场集中报名时间8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九楼)。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方式或信函方式(如采取信函方式可将报名材料邮寄至:吉安庐陵建设工程招标代理造价编审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416室,接收人:汪春朝,报名截止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4、资格预审时间:2013年 8月26日下午3:00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场,并携带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十一楼)参加资格审查。
5、资格预审后业主在相关网站公示资格预审排名。
6、公示排名期间招标人与监督人组成考察组,根据资格预审文件及考察办法对资格预审排序前5名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结果出来后,招标人在相关网站公示资格预审最终合格投标人名单,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7、自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四天后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十一楼)参加设计方案招标发布会(具体时间安排详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项目主办单位:吉安市委宣传部
联系人:周屹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安庐陵建设工程招标代理造价编审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四楼
联系人:汪春朝 电 话(传真):0796—*******
电子邮箱:LLZBDL@163.com 邮编:343000

吉安市委宣传部
2014年8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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