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自行招标)
招 标 人: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洋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发 布 日 期:2022年3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相关要求………………………………………………………………………………6
第四章合同条款………………………………………………………………………………13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17
第六章文件确认………………………………………………………………………………24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R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询磋商 □询价
邀请服务商方式:R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服务商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
预算金额:20万元/年
最高限价:20万元/年,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
服务需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服务商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餐饮企业或餐饮管理服务机构,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厨师员工应持有厨师证、面点师证从业资格证等。
4.服务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服务商,不得确定为成交服务商:
(1)服务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服务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服务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已移出的除外);
(4)服务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服务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 年3月25日至2022年3月29日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开标)时间:2022年3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谈判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是否要求服务商提交谈判保证金:R不要求。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 称: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
联系方式:王祥增 138*****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洋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港汇A座28楼
联系方式:鲁丹丹 151*****8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祥增、鲁丹丹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1 | 项目名称 | 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1.1 | 服务商产生方法 | R公告 □服务商库抽取 £采购人和专家推荐 |
1.1 | 项目预算 | 项目预算:20万元/年 |
1.1 | 报价最高限价 | 20万元/年,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
1.1 | 服务期限 | 一年。 |
1.1 | 服务地点 | 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 |
1.2 | 采购人及联系人 | 名称: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 电话:138*****789 联系人:王祥增 |
1.2 | 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 名称:安徽洋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港汇A座28楼 电话:151*****861 联系人:鲁丹丹 |
1.3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2.1 | 项目服务需求 |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服务要求》 |
4.1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7.2 | 投标人(即服务商,下同)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服务商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餐饮企业或餐饮管理服务机构,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厨师员工应持有厨师证、面点师证从业资格证等。 4.服务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服务商,不得确定为成交服务商: (1)服务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服务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服务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已移出的除外); (4)服务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服务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
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
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如投标人对交易文件有疑问,请于2022年3月28日11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qq.com。 |
10.3 |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 采购人将在2022年3月28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发放给各投标单位。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11.1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2 | 采购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 |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用3000元,专家费另行支付,以上费用均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上述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 |
16.3 | 投标人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同表10.2 |
21 | 投标时携带的原件 | 按相关要求提供。 |
23.1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24 | 谈判保证金 | 不要求服务商提交谈判保证金: |
25.1 | 响应文件数量 |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25.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
26.1 | 装订要求 | 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标、商务标须分别装订 |
26.2.1 | 具体密封要求 | 资信证明文件正副本、商务标正副本须分别密封,然后一起装入一个大包袋中并密封,否则其、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
26.2.2 | 大包装袋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在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
27.1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收件人:安徽洋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 间:2022年3月29日15时00分 地 点: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三楼会议室 |
29.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三楼会议室 |
29.4 | 谈判程序 | 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先开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开启响应文件并递交谈判小组审阅,谈判小组根据需要与服务商进行现场谈判;由谈判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服务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
30.1 | 谈判小组的组建 | 谈判小组确定方式:由采购人依法组建。 |
32.1.1 |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人 | 是,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名 |
32.3 | 成交(成交)通知书 | 成交通知书须加盖代理公司和采购人公章后方可发出。 |
33 | 履约担保 | 形式:?银行转账 ?现金 金 额:2万元 收款单位:另行通知开户银行:另行通知银行帐号:另行通知 退还时间:待合同结束后招标人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
34 | 付款方式 | 按季度支付,招标人将于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支付上季度的餐饮服务费,招标人根据相关标准按季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另行招标餐饮服务。 |
35 |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 声明:投标企业的不良行为、失信行为及行政处罚等效力不因企业名称的变更而改变。 |
一、总 则
1、项目说明
1.1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地点位于滁州市南谯区,主要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等。
1.2本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合理低价法方式选定承包人。
1.3本项目范围为采购内容全部内容。
1.4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1.5本项目采取固定总价承包。
1.6服务期:一年
2、投标人资质要求
详见前附表。
3、踏勘现场
3.1投标人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书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3.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4、投标费用
4.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己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
5、投标保证金(详见前附表)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无效:
6.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备的。
6.2有意串标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
6.3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二、交易文件
7、投标文件
7.1投标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包括:
7.1.1 投标人须知
7.1.2合同条款
7.1.3 相关要求
7.1.4 投标文件格式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书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8、交易文件的澄清
8.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投标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向代理公司递交澄清文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人对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至每个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9、交易文件的修改
9.1在投标截止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9.2交易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或电传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9.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书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份进行研究,招标人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谈判(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0、投标文件组成
10.1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组成。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5)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
11、投标书格式
11.1投标书格式祥见附件。
12、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2.1投标书及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5、投标报价
12.5.1 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受理。
12.5.2 本项目编制费、管理费、利润、方案专家评审费、风险费用、招标代理费、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在合同期内不作任何调整。
12.5.3 招标人设置投标报价最高上限为:贰拾万元整【 小写:******.00元】。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4、投标货币:本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3日历天。
16、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拒绝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
17、投标书的份数、签署及装订
17.1投标人需提交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书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复印并分别装订成册,并应在投标书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书封面至少应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7.2投标书封面或扉页、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8、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应将正、副本密封于文件袋内。
18.2投标书递交时所有的密封最外层至少应标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19.1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函第八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书。
20.1投标书的截止时间见前附表规定。
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书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1招标人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谈判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书,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书以后,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书,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书的组成部分。
22.2投标人对投标书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书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书。
四、开标与评审
23、组建评标小组
23.1评标小组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23.2开标会议全过程由代理机构主持,邀请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督整个谈判过程。
24、开标程序
24.1宣布开标纪律;
24.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相关人员是否到场;
24.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24.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4.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24.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等情况;
24.7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24.8进行商务标评审;
24.9评标小组组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开标,且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4.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11评标小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25、投标注意事项
25.1投标人代表应在投标书递交表上详尽填写电话联系方式,并保持谈判期间畅通,以便评标小组检查和质询投标有关的事项。因无法联系上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5.2参加谈判会议的投标人代表,均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尚应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5.3开标开始前,随机邀请两名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密封后,由代理机构人员当众逐一单独拆封,并由投标人的代表分别对各自的投标报价进行确认。
25.4投标人在谈判过程中可对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包括报价等。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予以承诺,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25.5评标小组和单一投标人进行开标时,开标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投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5.6开始谈判后,直到签订合同协议书为止,凡有关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有关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
25.7投标人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会导致取消其投标文件的评定。
26、开标标准及办法
26.1开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交易文件及投标书是评比工作的首要依据。本项目评审采用通过评审的最低评审价法。
27、资格审查
27.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下列证件,以供资格审查,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开标时提供原件);
(2)有效的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标时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均可)。
27.2对于不能按时提供以上证件的投标申请人,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开标程序。凡是要求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原件的,投标企业均可以提供带官方二维码的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替代原件,但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复印件二维码不清晰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
28、详细评审
28.1投标人的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退出谈判。投标书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将被评标小组拒绝。
28.2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的报价书进行检查评审,审查总价是否计算正确、各项单价与数量之乘积是否正确,若不正确,以单价为准,并修改总价,但若修改后的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则投标作废标处理。评标小组发现其投标报价有明显不当(不均衡报价、漏项情况)的,将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或分别与投标人进行谈判,评标小组认为其说明不合理的或认定其以低于成本价竞争的,其投标报价无效,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9、推荐中标候选人
29.1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谈判实行两次报价。宣读供应商商务标中响应报价(即一次报价)后,进行谈判,有效的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供应商原商务标报价(即一次报价)。
五、合同的授予
31、合同授予标准
31.1本项目的服务合同将授予给前款所确定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则项目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32、中标通知书
32.1谈判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将谈判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即按规定确定中标人,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33、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3.1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候选人具有法律效力,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变更。
33.2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书订立书面合同,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3.3招标人不按规定期限确定中标人的,或者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改变中标结果的,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根据情节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中标人损失的,并应当赔偿损失。
33.4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
33.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名称: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甲方: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 乙方:
电话:0550-******* 电话:
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的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经公开招标,确定 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本合同文件
下列每一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阅读和解释:
(1)交易文件(2)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
(4)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补充条款或说明
2、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万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招标人将于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支付上季度的餐饮服务费,招标人根据相关标准按季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另行招标餐饮服务。
4、合同服务期
2022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
5、保密条款
签定保密协议等
6、中标人需提供履约保证金2万元,待合同结束后招标人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7、合同的生效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之后生效。
甲方:乙方:
名称:(盖章)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时间:时间: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第四章 服务要求
一、招标项目
承包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食堂餐饮服务经营
二、招标项目相关情况
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食堂,食堂所有各功能间宽敞明亮,配套设施完善,食堂早、中、晚三餐开放。中午就餐人数约100人,早晚就餐人数约为50人。
三、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食堂方面
(1)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食品加工、履行合同,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对乙方烹制的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
(3)乙方因食堂工作人员失职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如无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4)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食堂秩序。
(5)甲乙双方每月进行满意调查,就餐人员满意度达不到70%以上的,第一次甲方据实对乙方提出口头警告,第二次甲方有权直接与乙方解除合同,并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6)甲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必须保证所使用的原材料的质量。
2.环境卫生
(1)甲方应确保为乙方提供打扫环境卫生所需要的设施、设备。确保所提供的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2)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有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环境卫生清理的,有权提供整改意见。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食堂方面
(1)乙方提供早餐产品标准:<1>主食:面条、包子、水饺、炒饭、油炸或煎类、杂粮类,供应产品每天不低于四款,搭配2款自制小菜。<2>辣糊汤、粥、豆浆:每天不同口味、至少供应一款。
(2)乙方提供中餐产品标准:1荤2半荤1素等不低于四款菜品,以及1汤、米饭、自制小菜。
(3)乙方提供晚餐产品标准:1荤2半荤1素等不低于四款菜品,以及1汤、米饭、自制小菜,同时提供面食类产品如包子和馒头搭配菜品。
(4)乙方每日必须按时供应早、中、晚餐,做到新鲜可口,应不定期更新品类,提前一周公布三餐菜单,积极做好配菜衔接工作。加强面点(面条、包子、水饺等)制作,炒菜、做饭必须使用纯净水,认真做好临时工作任务(如加班、高等级勤务期间等),完善服务水平。分局膳食委员会将不定期对菜品进行评价,乙方应及时改进,注重民警辅警喜好。
(5)乙方负责食堂的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
(6)乙方负责厨房设施的管理与维护,若财产发生人为损坏,乙方须照价赔偿。
(7)乙方有权拒绝烹制甲方采购的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卫生的标准的原材料。
(8)乙方负责甲方划分的视同卫生区内及双方约定的环境卫生,做到干净、整洁。乙方要承担因清扫工作不到位,给甲方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9)乙方负责就餐时的开水供应,以及按照甲方要求做好食堂各项保障工作。
(10)乙方必须提前一天向甲方提供食堂内后三天的菜谱,以利于甲方提前做好采购,并做好采购协助工作。
(11)乙方应当对甲方供应的食品原料质量进行查验,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食品原料一经乙方验收视为原材料合格。
(12)是乙方应当保证食材在烹饪过程中的安全,因烹制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食堂及保洁共性要求,乙方应当对所属员工加强安全教育,如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需予以赔偿。
(13)对每月开展的满意度调查结果,乙方无条件服从。
(14)乙方每天安排人员配合甲方做好食堂配送食材点验工作,现场对食材进行评价。乙方每天下午将第二天需要的食材主动报予甲方指定的食材供应方,提出送达时间和具体食材数量、规格、新鲜度等要求,并配合甲方人员共同验收签字。
2.环境卫生
(1)按照预防新型冠状病毒工作要求,定期开展消杀,并留存记录。
(2)乙方服务范围包括餐厅内外、操作间、残羹倾倒处的清洁卫生。
(3)餐后认真清洗食具并消毒工作,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经常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污垢。
(4)执行清洁制度,每天早上7:10前食堂内外清洁卫生工作,玻璃门窗透亮无浮灰。墙壁无蛛网;地面无尘、痰迹、污渍、脚印及抛弃物等,确保餐厅环境优美,卫生清洁。
(5)垃圾实行分类管理,垃圾桶、果壳箱、卫生间便纸篓每日清洁,更换垃圾袋,定期清洗,确保垃圾桶,箱表面无污迹。
(6)操作台面及洁具表面光洁、明亮、内外无污渍、无毛发、无异味。
(7)做好消除蚊、蝇、鼠害。
(8)消毒柜定期清理,冰柜定期整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品分开存放。
(9)环境卫生自觉接受甲方监督。
3.人员日常管理
(1)乙方要做好从业人员管理,严格要求所属员工服从公安分局相关规定,做好日常仪容仪表、服务规范、作息时间、工作规范、行为纪律、规章制度、培训管理等。
(2)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到期需及时更换。
(3)厨房员工应持有厨师证、面点师证等,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食堂管理纪律要求。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5)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 的(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人) 的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
三、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九、保证单位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单位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函
致:
1、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的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的货物与服务,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3、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且承诺,在采购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采购投标书或成为合同签字人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中标资格。
5、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投标报价表
采购项目名称 | |
投标单位名称 | |
谈判报价总价 | 大写:一年。 小写:元/年。 服务期限:一年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
日期:
二次报价单
序号 | 名称 | 事 项 |
1 | 项目名称 | 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2 | 报价次数 | 第次 |
3 | 报价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4 | 总报价 (人民币) | |
5 | 声明:我方在报价前,已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理解并完全响应文本中所有实质性要求。 |
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备注:投标人响应文件报价应在最高限价范围内,报价不得高于原响应文件报价,否则,取消资格。
(本表无需放在响应文件中,二次报价时使用)
第六章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的交易文件进行确认。 招标单位: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 经 办 人:王祥增 联系电话:138*****789 (单位盖章) 2022年3月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洋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鲁丹丹 联系电话:151*****861 (单位盖章) 2022年3月 |
标签: 食堂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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