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XCHSZ******* 新昌县回山镇荷塘村外前丁自然村饮水工程,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决议,委托回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回山镇荷塘村外前丁自然村饮水工程。 2、招标单位:回山镇荷塘村。 3、工程地点:回山镇荷塘村外前丁自然村。 4、工程内容: (1)建筑工程:深水井1只,深度约100米,不锈钢潜水泵1只,扬程130米,自动控制阀安装及所有配件,泥土层套管安装及深水井盖板。清水池1只,阴井8只及盖板。按图纸施工。 (2)安装工程:材料采用1.0MPa安装主管道Φ63PE管约480m,村内管网(集中)70户,管道Φ32,Φ25PE管约1785米,消防栓5只,管道消防栓所有配件,包括管道挖沟、安装、覆土厚度不低于30公分,水泥路面修复等,管道材料由村指定商店购买,总闸阀1只,分支闸阀7只(Φ32)。工程应严格按图纸设计和要求施工。 5、工程招标方式及招标工程款: (1)本工程招标采取总造价让利法(让利率范围为8%--12%)。预算造价约为13.42万元人民币(含税),包括施工用电水、竣工资料及验收等一切费用。工程实行包工包料,由中标者全垫资施工。 (2)安装户数、管路按实际计算,如超出或不足70户按每户220元增减;管路(泥地)开挖安装如超出或少于1785米,按每米13元增减;路面安装割挖、修补超出或少于500米每米按50元增减。其它单价按预算表,均按施工实际结算。 6、工程质量要求: 按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和用料,工程验收要求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标准。工程建设单位应派人员督促中标单位的施工进度和质量,中标单位应服从建设单位的监督。 7、施工工期:工程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通过验收。 8、工程履约保证金: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壹万元整。 9、付款办法: 清水池完工付工程款1万元,工程完工待上级部门验收合格下拨款到位付工程款80%,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其余工程款在2016年年底付清。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返还(不计息)。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如在保修期内发现质量问题,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0、其他事项:招标人应保证中标人正常施工,中标人在施工中,应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施工,防止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一切责任、损失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所需工具、机械设备自备,施工人员的住宿、膳食自理。 二、申请对象 凡具备有独立企业法人的水利水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企业,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项目经理具备相应资格,符合上述要求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申请时间、地点及投标、开标时间 1、报名申请时间:2014年 8月 18日下午1:30--4:00,地点:回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逾期、经办人不到场的不予受理。 2、投标及开标时间:2014年8月20日下午2:30,地点在回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四、申请手续: 1、须提供企业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员上岗证书、项目经理证书等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在核对后归还。 2、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费每套为人民币200元,不退。同时在报名时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不需另行缴纳,但须提交已缴纳发票复印件);中标者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缴入镇农经站村账户;不中标者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退还(不计息)。如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五、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 137*****365137*****782。 回山镇荷塘村村民委员会 回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