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卫生院职工周转宿舍建设招标公告
中心卫生院职工周转宿舍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邑县临涧镇中心卫生院职工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已由平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批字【2014】99号,招标人为平邑县临涧镇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编号:PY2014GC048
2.2项目建设地点:平邑县境内
2.3招标范围:土建、安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建设规模:平邑县临涧镇中心卫生院职工周转宿舍工程,建筑面积约628平方米,投资额约85万元(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7工程计划工期:工期90日历天。
2.8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企业资质,具有与本工程规模类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8月15日2014 年 8 月21日到山东金日招标有限公司(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二楼服务区)报名及资格预审。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及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必须盖红章):
1、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4、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6、拟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近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承发包合同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留存);
7、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施工技术人员资格证件、劳动合同、(2013年度)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本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8、外地企业需提供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承揽工程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原件留存)
9、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留存);
10、外地施工企业须出具进平邑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11、企业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所有资料复印件3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平邑县临涧镇中心卫生院职工周转宿舍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4年8月15日至 2014年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时,下午14:30时至 16:30时,在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邑县城莲花山路西段路北,平邑县政务大厅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9 月 05 日 上午 09 时30 分;地点为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邑县城莲花山路西段路北,平邑县政务大厅二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邑县临涧镇中心卫生院
联 系 人:刘主任
电 话:158*****916
招标代理:山东金日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工
电 话:159*****325 ****-*******
201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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