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2022年中小学“戏曲进校园”文艺演出项目采购公告
凤阳县2022年中小学“戏曲进校园”文艺演出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凤阳县2022年中小学“戏曲进校园”文艺演出项目。
2.项目单位: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预算:18万元。
5.最高投标限价:******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6.标段(包别)划分:一个标段。
7.采购需求及数量:凤阳县73所中小学校“戏曲进校园”活动演出,详见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8.服务期:签订合同后至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演出任务。
9.质量要求:应结合实际、体现戏曲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学生喜闻乐见。节目内容须含有含有京剧传统戏曲、现代京剧,黄梅戏,并结合演唱片段介绍相关戏曲知识。每场演出不低于50分钟。每天演出不得高于4场,不得在恶劣气候下演出。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①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2年以上(含2年)的国有、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且为本项目被邀请单位。
②演出服务单位应具有一定规模,与该演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固定演职人员不得少于16人(其中专业艺术院校毕业或艺术类专业技术职称的演员占比不少于10%),电工、驾驶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
③已排练完成的成熟可演剧(节)目不少于10个(附演出或排练剧照)。演出内容和数量须与提供演节(剧)目清单完全一致;
④具备舞台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的舞台车或移动舞台;
⑤演出服务单位管理有序、队伍稳定、服务态度好,没有不良记录;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仍在处罚期内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付款方式:
1.全部演出结束后一次性付至合同价款的100%(无息)。
四、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
由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各供应商指定邮箱,收到时间以发件人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发送状态为“投递成功”)。投标人自行查看下载,否则后果自负。
2.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3月29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凤阳县教育体育局会议室
3.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同开标时间及地点一致。
投标文件邮寄地址: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中都府邸办公楼508室,收件人:朱工,联系方式:151*****220;(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否则逾期签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
五、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1、演出要求:凤阳县73所中小学校“戏曲进校园”活动演出,其中,演出节目每个学校不少于6个,节目形式不低于以下要求:京剧传统戏曲片段、现代京剧片段,黄梅戏,普及戏曲知识不少于2个,演员穿戴头饰服饰化妆。(以上节目参演人员不得少于12人,演出时长不得低于50分钟)。
2、演出质量:应结合实际、体现戏曲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学生喜闻乐见。节目内容须含有含有京剧传统戏曲、现代京剧,黄梅戏,并结合演唱片段介绍相关戏曲知识等。每场演出不低于50分钟。每天演出不得高于4场,演出服务单位要合理安排演出时间,方便师生集中观看,避免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演出。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演出所在地学校对演出时间安排,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的演出费用并终止合同。
六、投标人须知
1、最高投标限价的作用和说明
(1)招标人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单价为2200.00元/场),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此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确定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投标报价最低且投标文件审查无误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出现报价一致情况,则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决定中标单位。)
注:投标文件中的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须完全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六、评标办法
1.最低评标价法
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要求进行评审,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等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结果将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1个工作日。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由评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查。
简易投标文件(一正三副)包括:
(1)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3)企业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4)投标函;
(5)服务承诺书;
(6)承诺书;
(7)演职人员名单及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电工、驾驶员相关证书;
(8)已排练完成的成熟可演剧(节)目不少于10个(附演出或排练剧照);
(9)演出设施设备(附清单或图片);
(10)演出策划方案;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不符合要求,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
相关资料的获取:由采购代理机构发送至各单位邮箱,投标人自行查看下载,否则后果自负。
3.相关时间要求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须在规定期限内向采购人或安徽一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否则视为对本次招标过程及内容无疑议;2022年3月29 日15 时在凤阳县教育体育局会议室开标。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代理公司提出质疑;
4.相关代理费用:代理服务费按照滁州市2020-2021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交易中承诺的服务费报价标准,不足3000元,按照3000元收取。专家评审费用根据实际支出,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不提供发票)。
4.1、支付方式及时间:在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供应商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以上费用。
4.2、中标通知书发出7日内,中标人应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约定、投标文件承诺内容一致。
七、开标程序:
1)开标并唱标,宣读投标文件主要内容并做记录;
2)查验投标人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
3)确定中标单位。
八、注意事项:
1.开标时授权代表须手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本人参加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装订在标书中同样有效)。
2.报价要求:供应商应就相关要求,向采购人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将《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加盖公章后密封于同一密封袋中,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该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3.供应商可以不对本项目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
4.签约方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次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九、采购人及采购代理联系方式
采购人:凤阳县教育体育局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一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主任联系人:朱工、刘工
电话:158*****155电话:151*****220、130*****079
2022年3月25 日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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