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榭湖闸站人行步道改造工程(香榭湖闸站至济川路)的施工[SL2022030035招标公告

香榭湖闸站人行步道改造工程(香榭湖闸站至济川路)的施工[SL2022030035招标公告

香榭湖闸站人行步道改造工程(香榭湖闸站至济川路)的施工[SL**********...

发布时间:2022-03-24

香榭湖闸站人行步道改造工程(香榭湖闸站至济川路)的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SL**********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榭湖闸站人行步道改造工程(香榭湖闸站至济川路)已由泰兴市城市水利工程建设处以泰兴市水务局文件《泰水[2022]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城市水利工程建设处,现委托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工程概况

2.1工程地点:泰兴市城区

2.2工程规模:本工程造价约94.31万元,拟实施香榭湖闸站至济川路原花岗岩栏杆,更换石质栏杆,对原步道加高,总长270米。

2.3招标工期:163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5元;

2.6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注明的香榭湖闸站人行步道改造工程(香榭湖闸站至济川路)。

2.7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

2.8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单位,具体评审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3.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一年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80%,余款两年后一次性付清。

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应按照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泰人社发【2016】35号)《转发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要求提供按月的农民工劳动考勤和工资支付书面记录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清单(清单须经农民工本人签字,并由监理对照考勤花名册审核确认),如不能提供有效资料,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若工程已竣(完)工验收,但通过系统查询仍显示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竣(完)工验收报告原件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若属于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后不再接受相关证明或手续,若投标时应提供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有在建工程。若评标结果公示阶段被投诉有在建工程,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接受进一步的处罚。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 无要求

(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

(3)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4)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6)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查询地址(包括但不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7)其他: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22年3月25日起至2022年3月29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qq.com),无需现场报名,报名费请付至支付宝账户151*****707,支付时须备注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缴款事项。

注:本招标文件及公告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时间要求为投标截止时间上月或当月,必须是由社保部门出具,社保材料须符合泰住建【2017】64号文要求。

6.招标公告公示媒介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限额以下”一栏(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城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523-********

招标代理: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封海军

联系方式:151*****707

日期:2022年3月24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项目拟派(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委托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步道 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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