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建设项目(燃油钩臂式垃圾车)

望谟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建设项目(燃油钩臂式垃圾车)

[新系统]【网上答疑】望谟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建设项目(燃油钩臂式垃圾车)


问题描述: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项目实施方案评审项未细化、量化,由评委横向比较打分,设置区间分,没有明确的评判标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擅自扩大评标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的技术响应分评审项评分标准分值设置未与量化指标相对应,且技术响应为0分的,评委会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设置不合理,以不合理条件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评分表企业认证评分项设置不合理,只限制造商提供相关证书,存在倾向制造商的嫌疑,且相关证书要求不合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事项4:招标文件评分表中要求提供生产厂商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制造商鲜章,变相要求制造商背书,以及在合同签署中要求中标人持有生产厂商授权书,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事项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审核,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并且招标文件要求前后不一致。
质疑事项6:招标文件要求货款的3%转为质保金违反《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质疑事项7: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提供一辆样车进行检验,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事项8:招标文件设置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及标准不合理,断章取义,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质疑事项9:招标文件关于对环境标志产品和节能产品评审加分的条款设置不合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款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质疑事项10:招标文件出现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认定标准有误,是对政策文件的曲解,引用已废止的法规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有误,影响投标人正确响应。

提交时间:2022年03月22日 09时06分
回复内容:望谟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建设项目(燃油钩臂式垃圾车)项目质疑回复3望谟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建设项目(燃油钩臂式垃圾车)项目收到投标供应商质疑,对应回复以及采购文件修改如下:质疑事项一:招标文件项目实施方案评审项未细化、量化,由评委横向比较打分,设置区间分,没有明确的评判标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擅自扩大评标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质疑事项一的答复: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文件 黔财采[2018] 2号文。政府采购项目的主观评审因素分值原则上不得高于总分值的10%,本项目项目实施方案分(10分)主观因素评审符合贵州省财政厅文件要求。作出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 项目实施方案(10分)针对本项目提供交货保障,安装调试,培训方案,专家根据投标文件作横向比较(在0-10分内打分)。 需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更正为 项目实施方案(10分)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至少包含:1、交货进度安排;2、产品使用培训;3、项目实施与相关部门的配合措施等。根据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及可实施性等方面进行评分。1、方案科学、合理、有效、可实施性强的得 8分-10分;2、方案较科学合理有效、可实施性较强得5分-8分;3、方案不够详细、不够科学合理有效、可实施性不够强得2分-5分;4、没有实施方案或方案不详细、不科学合理有效、可实施性不强得0分-2分。需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质疑事项二:招标文件的技术响应分评审项评分标准分值设置未与量化指标相对应,且技术响应为0分的,评委会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设置不合理,以不合理条件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质疑事项二的答复:技术响应分(40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40分,非带“★”项一项负偏离扣5分,带“★”项一项负偏离扣10分,若技术响应分为0分,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带“★”号项需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查询截图,以截图参数为准,需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未提供的该项不得分。打分已经细化量化,且无论是专家或者潜在投标人都应能理解打分内容,且不存在任何歧义及主观性。同时对技术重要指标的偏离可以作为实质性偏离,当所有技术指标均出现偏离认定为实质性偏离了采购文件要求而废标。质疑事项三:招标文件评分表企业认证评分项设置不合理,只限制造商提供相关证书,存在倾向制造商的嫌疑,且相关证书要求不合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质疑事项三的答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全国质量检验机构及质量检验工作者和全国质量监督工作者组织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证书和投标产品荣获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证书,满足该项要求的企业明显不止仅某个省份具有,并不存在为特定行政区域的企业设置的倾向性。是检验一个企业是否符合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经营,制造的产品质量是否具有稳定合格的一个标准。“GB/T *****-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评价体系,其评价范围涵盖了:能力、品质、声誉等指标。并不存倾向性。证书的提供方作出了调整。质疑事项四:招标文件评分表中要求提供生产厂商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制造商鲜章,变相要求制造商背书,以及在合同签署中要求中标人持有生产厂商授权书,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质疑事项四的答复:招标文件“生产厂商授权书”并非作为资格性要求,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条。钩臂车属于特种车辆,需有资质的车辆制造商方可生产,为避免制造商生产的特种车辆有地域销售限制,且代理商中标后能够按时完成交货,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授权许可的“生产厂商授权书”作为合法的代理商。投标人是生产商,或是代理商,由生产厂家出具车辆售后服务承诺书,更具有提供售后服务保障的能力,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相关有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是招标人权力。因答复窗口有字数限制,详细质疑回复见答疑文件。
回复时间:2022年03月24日 04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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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村人居环境 垃圾车 燃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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