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丛桂路通宝大厦及83个停车位整体招租公告招标公告
荔湾区丛桂路通宝大厦及83个停车位整体招租公告招标公告
通宝大厦是广州市运输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有物业,现双方联合广州市产权交易所对该物业进行整体公开招租,招租详情及要求请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gemas.com.cn,交易编号:GZ1CG114GD*******-1)。有意者请在2014年9月15日公告期满前持相关文件资料到广州产权交易所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
一、公告情况:
(一)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广州市运输有限公司
住 所(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丛桂路123号通宝大厦14-16楼
开办资金/注册资本:柒仟叁佰玖拾肆万
法定代表人:李宁
组织机构代码:********-3
出租方名称: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 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大酒店商业中心19楼
开办资金/注册资本:柒亿贰仟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甲生
组织机构代码:********-0
(二)出租标的:通宝大厦及83个停车位
标的挂牌起始时间:2014-8-18
标的挂牌期满时间:2014-9-15
(三)出租标的情况
1、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标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丛桂路123、125、127、129号
出租面积:地上1-13层出租约11330㎡,车位83个(根据《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附件、附图,含机械车位,停车泊位共计98个,扣除运输公司自用车位15个,即负一层10个、负二层5个,余下车位83个)
出租用途:商业(4480㎡),办公(6850㎡),车位
出租期限:6年
免租期限:免租期4个月
配套设施:中央空调、手扶电梯、垂直电梯、机械车架、消防喷淋、发电机组、抽水机组等。
租金挂牌价格:首年年租金底价为人民币 7,523,940.00 元,并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5%。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结算,承租方将首月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相当于首年3个月月租金)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此后,每月租金于当月的5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
2、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广州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权证编号:(穗规验证【2011】1303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18260 平方米(产权证正办理中,暂以2011年12月8日广州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为准)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商业、办公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空置
(四)交易方式:举牌竞价
(五)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意向承租方应在经资格确认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交纳人民币180万元正的交易保证金。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六)出租行为的批准情况
监管单位名称: 广州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批复文件名称: 《关于对通宝大厦公开招租的批复》
批复文号: 穗交集函〔2014〕37号
监管单位名称: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复文件名称: 《关于开展通宝大厦招租工作的批复》
批复文号: 穗城投运复〔2013〕446号
(七)承租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名主体承租);如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其注册资本不能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如意向承租方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需提交不少于30天存期的人民币1000万元存款证明。
(八)履约条件
1、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
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为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在收到出租方发出的关于签署合同书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因承租方原因无法在上述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承租方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放弃出租的书面文件。为此,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广州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已签署的《成交确认书》无效。
2、出租标的履约保证金
承租方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相当于出租标的首年3个月月租金总额的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应当在支付首月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相当于首年3个月月租金总额)后与出租方办理移交相关手续。承租方拖欠履约保证金达15日以上,每逾期一日,承租方须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如超过30日以上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且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承租方不能将履约保证金用作预付、清付或抵付每月应付租金及其他费用之用途。
3、税收及有关费用的承担
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交易各方各自依法承担。租赁期内,承租方须承担出租标的的物业管理费用和因使用出租标的所产生的有关费用。
4、出租标的的交还
4.1租赁期满承租方应将出租标的交还出租方,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索取任何补偿。
4.2租赁期内,如因承租方原因而导致合同提前解除的,承租方需负责拆除所有装修装饰,将出租标的恢复原状后交还给出租方。
5、出租标的修缮责任
租赁期内,出租方及承租方按照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出租标的的修缮责任。承租方的装修装饰部分以及由于承租方使用不当而造成出租标的损坏的修缮责任、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出租标的装修
出租标的的装修方案由承租方严格按照消防、物业管理等有关规定制定,报出租方及大厦物管单位审批,须经书面同意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后,承租方可进场装修。
7、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的要求签署《广州市通宝大厦租赁协议书》(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下载附件:《广州市通宝大厦租赁协议书》)。
(九)其他披露事项
1、承租方认可并承诺按照出租标的现有质量、广州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等相关图纸及文件列示的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进行承租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标的结构及拆卸相关物品;
2、承租方不得擅自将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确实需要分租、转租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3、承租方须依法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出租方应提供有关资料及协助。承租方不得以办理消防验收意见书、经营证照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
(十)特别事项说明
1、2011年12月8日广州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记载的面积18260平方米,鉴于通宝大厦的产权证正在办理中,而本次出租面积约为11330平方米;产权证办理后,以产权证实际登记面积为准,必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出租的实际面积如大于本次出租面积的,承租方应补交对应面积的租金;如出租的实际面积少于本次出租面积的,出租方将退还承租方多交的租金。
2、通宝大厦的物业管理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定为广东金祥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招标结果,其物管费标准为:商业11元/每平米/月、办公10元/每平米/月(商业、办公楼出租空置,物管费按50%计算)、车位137元/个/月。
3、出租方对出租标的按照现有质量、广州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等相关图纸及文件列示的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抵押、查封情况。
4、本次招租采取竞价举牌方式选择承租方。通过资格审核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不得少于3家,否则需重新招租。
(十一)保证金的设置与处理事项
1、交易保证金统一在广州产权交易所与出租方对已办理登记手续的意向承租方进行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方发出《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后交纳。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方必须凭广州产权交易所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及交易保证金收据方可领取该项目的交易规则。
2、意向承租方将交易保证金交纳到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的资金结算监管账户,并以达账为准。
3、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于交易结束5个工作日后凭广州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保证金收据不计息地领回。
(十二)意向承租方需提交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须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1、法人/其他组织应提交:
(1)《承租意向书》原件;(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下载附件:《承租意向书》)
(2)法人/其他组织资格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有);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意向承租方为其他组织的,应提供30天内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仅包括意向受让方的银行定期存款证明、最近一月的银行活期存款证明),且证明的对象必须为意向受让方;
(5)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自然人应提交:
(1)《承租意向书》原件;(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下载附件:《承租意向书》)
(2)意向承租方身份证复印件及意向承租方户口本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30天内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仅包括意向受让方的银行定期存款证明、最近一月的银行活期存款证明),且证明的对象必须为意向受让方;
(5)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广州产权交易所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82号广州联合交易园区广交所综合交易大楼
联系人:曾小姐
联系电话:(020)********
传真:(020)********
出租方1:广州市运输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020)********-***
出租方2: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
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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