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招标公告
电脑招标公告
沈阳市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于洪区采购办委托,为沈阳市于洪区少年宫(甲方)采购电脑设备(项目编号:YH(X)2005-0416(3)),特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相关供应商(乙方)做出对采购人最为有利的报价文件,并将该文件于2005年12月28日16点分之前密封好报送至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报价文件一式两份。具体要求如下: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3 日内。
2、交货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少年宫。
3、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凭采购人签字盖章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由沈阳市于洪区财政局十五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款 100 %。
4、售后服务及培训:
售后服务及培训承诺请一并附报。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配置能正常使用和兼容,缺配件、不兼容、不能正常使用或有其它问题,乙方需在不降低档次的前提下无偿提供配件或更换配置。乙方如发现采购需求表的配置有无法使用和不兼容等问题,需在投标中予以说明。
5、投标供应商注意事项: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单位:元),所报价格包括所需设备的单价、总价、运费、安装调试费以及为使采购人正常操作与维护所必须提供的技术培训服务费等。
(2)投标供应商的货物技术指标要与技术规范一一对应,包括具体的技术指标差异度。如有差异,建议在报价文件中使用明显的标记加以强调。
(3)如果本项目所询产品已停产或已断货,则可报其升级产品或性能、规格相近产品,并须在报价文件中详细列示具体差别。
(4)该项目报价截止日期:2005年12月28日16点。
6、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含如下内容(请按顺序装订,一式两份):
(1)投标报价表及投标报价明细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签字时必须有);
(3)技术文件(文字资料、彩页、数据、图纸、说明书、检验报告等);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相关的授权证书或代理证明(加盖公章);
(9)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7、本投标文件在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8、最低报价不能成为中标的保证。
9、开标后,如果在询价公告规定的投标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10、如果投标人的报价被接受,我们将即刻通知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如未被接受,我们将欢迎您继续与我们合作。
11、联系电话(传真):***-********
12、联系人:高晓玲
13、地址:于洪区黄海路37号(区政府新办公楼105室)
14、邮编:110141
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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