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危险化学品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零陵区邮亭圩镇中学危险化学品处理工程项目已由零发改[2014]10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永州市零陵区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零陵区邮亭圩镇中学危险化学品处理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由具有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址,进行集中处理; 2.3 总 投 资:该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20.26万元(具体金额以零陵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 2.4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5 计划工期:90天(日历日);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7 招标内容及范围:该项目是处理零陵区邮亭圩中学内遗留的危险化学品,主要处理报废香料15吨,废溴素2吨,半成品5吨,盐酸、硫酸、醋酸1.5吨,反应釜16吨。(具体的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申请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合格的法人;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需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持证职工,配备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人必须一致(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督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出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3.4 以上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加盖劳动保障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提供缴费凭证原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需带证件和有关资料情况 4.1 报名时间:2014年08月18日至2014年08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 4.2 报名地点:零陵区百万庄六号路199号 4.3 报名须提供的资料: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1)介绍信(本公告发出之日后开具的介绍信);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年检合格);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5)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提供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 (7)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 (8)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缴费凭证原件); 4.4 单位介绍信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不能提交以上全部证件、资料原件的投标申请人,将不予受理其报名。以上资料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所有资料须备原件查验及备一套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留存招标代理机构。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其工商注册所在地开设的银行基本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永州市零陵区财政局专项资金专户;开户银行:芝城农信社 ;账号:****************1012 ]。

6.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8.联系方式招标单位:永州市零陵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电话:152*****63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零陵区百万庄6号路199号)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人电话 :****-*******13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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