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管委会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物业服务的征求意见公示

成都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管委会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物业服务的征求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为满足成都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管委会物业服务需要,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物业服务,项目预算54.8万元/年,服务期两年。 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一、原项目建设运行情况:成都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规划建设面积1275平方公里,涉及成都天府新区、高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简阳市、金堂县六个区(市)县。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党工委管委会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规划、建设、管理、目督等统筹协调工作。为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联系,靠近市委市政府办公区,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发挥统筹协调的职能工作,不断吸引优秀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便于重大项目的洽谈招引,与相关专业机构和国有平台公司形成工作合力,经党工委管委会集体研究、市委分管领导同意,管委会从2018年11月开始租赁位于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附近的成都传媒集团旗下国有资产博瑞创意成都写字楼作为办公用房,目前,管委会已经连续在博瑞创意成都写字楼办公3年有余。现租赁使用博瑞创意成都写字楼20层,建筑面积约1140.97平方米以及19层,建筑面积约433.41平方米,作为办公用房。

二、博瑞创意成都写字楼物业服务单位为四川博瑞麦迪亚置业有限公司,写字楼总消防设施、园区总配电系统、雨污水管网系统、化粪池、防雷设施、出入通道、停车场设施等及部分公共区域存在交集且不可分割。

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之规定,为保证物管服务的统一性和延续性,故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且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规定的相关要求。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拟定供应商:四川博瑞麦迪亚置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333号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38号

邮编:******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

附件:(隐去专家个人信息)物业单一来源论证


采购单位:成都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管委会

2022年3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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